一、我国残疾人与特殊教育历史回顾
(一)新中国成立前我国残疾人与特殊教育历史回顾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残疾人。残疾人的出现是人类自身存在与发展的必然现象,残疾人问题是人类社会的固有问题。当然,人类社会不断发展,残疾人及其概念不断演化。残疾的种类、称谓、产生、存亡、增减,包括人类自身对残疾的认识与态度,从古到今,从中到外,这个演化过程绵延不绝,甚至还会与时俱进,始终伴随人的存在发展。残疾人(包括残疾人的概念)的演化过程,也客观地彰显了人类社会从愚昧走向文明、从落后走向先进的历史进程。
我国自古对残疾人的认识,就体现了我国作为文明古国的东方智慧,并且我国一直就有尊养残疾人的实践传统。《诗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周颂·有瞽》记录了盲人乐师从事音乐演奏的喜庆景象:“有瞽有瞽,在周之庭……我客戾止,永观厥成。”《礼记》是我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选集,成书于2000多年前的西汉时期,主要书写先秦的礼制,其中《礼记·礼运》中有这样的表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废疾者,就是我国古人对残疾人的一种称谓。《礼记·王制》中有这样的表述:“废疾非人不养者,一人不从政。”非人不养,就是残疾人没有人养护,不能独立生存。为此政府的救助方式是“一人不从政”,即可以免除一个人的劳役。《论语·子罕》有孔子尊重盲人的记录:“子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尊养残疾人,厚待残疾人,不仅在先秦的典章制度中有愿景式的明文记载,而且在秦汉唐宋等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中有现实性的历史记录。“塞翁失马”的成语故事、白居易《新丰折臂翁》的诗歌叙事,便是古人对残疾人可以免除兵役徭役的生动表述。
除了尊养救助残疾人,即“宽疾养疾”之外,我国古代也有对残疾人进行特定教育的记载。传说中尧舜时代典掌乐事的夔,就是专职从事音乐教育的教育家。相传夔是一足之人。到了夏商周时期,“教瞽矇”已经成为具有一定制度化的盲人音乐教育机构。相关记载显示,盲人乐队经过专门训练可以达到300人规模,其中上瞽40人,中瞽100人,下瞽160人。鉴于他们没有视力,“专能审音”,对他们进行用耳训练也算是对他们进行潜能开发、缺陷补偿,使他们发挥特长,服务社会。关于古代盲人在音乐、占卜、按摩、说书等方面经过师徒式教育训练之后养成一定的生存技能,进而自食其力、独立谋生甚至成名成家的事例,历朝历代均有记载。中华民族有“仁者为政,先拯残疾”“尊老慈幼、扶弱助残”的优良传统。在我国古代历史上,残疾人成为名人强人的事例也是屡见不鲜。尽管他们的残疾类型、残疾原因、成才历程等各不相同,但他们出类拔萃、青史留名的教育价值与文化价值,是我国社会宽疾养疾、残疾人身残志坚的历史见证。
当然,在古代,总体上我国对残疾人还是有养缺教的,即使有相关残疾人的教育,也主要是师徒式的谋生技能方面的示范与培训。这不仅是基于残疾人教育与普通教育在教育观念、教育制度、办学模式、教学内容、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天壤之别,也是基于残疾人教育在教育思想、教育能力、教育手段等方面呈现出的历史局限。我国如此,世界也如此。残疾人教育迎来根本性发展,或者说近代范式的特殊教育的出现,依赖于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依赖于经济、文化、科技的发展。这里既有科学技术的进步、教育观念的更新,又有人权意识的高涨、平等理念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