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主义的长处在于,尽管神学方面的缺点,但它使这个问题在现代基督教中保持了生命。没有它,各教会也许会已忘却了对战争的宗教肯定之令人痛苦的严重性。另一方面,和平主义通常把人类存在的一个重大难题局限于战争问题。但是,就在这同一领域,也有着其他同样严重的问题。其中之一,是在一个力量群体内部的武装冲突问题,这些冲突一直在进行,在使用警察和武装力量来保持秩序时是潜在的,有时则在革命战争中进入公开状态。如果成功,这些冲突后来会被称为“光荣的革命”。人类之联合是否意味着排除的不仅是民族战争而且有革命战争呢?如果是这样,生命的运动就已经完结;而这是否意味着生活本身也已经完结了呢?
在经济生活之运动方面,人们也可以提出同样的问题。即使在一个静态社会,例如中世纪社会,经济运动也是重要的,它们具有重大的历史后果。人们应该继续意识到这个事实,即经济战争造成的毁灭与苦难常常多于军事战争。应该停止经济运动,并引进一种静态的世界生产与消费体系吗?如果是这样,则整个的技术过程也将不得不停止,大部分领域中的生活也不得不被组织进一些永远重复的过程中。每一点动**都必须予以避免。于是生命的运动以及生活本身就会走向完结。
让我们暂时假设这是可能的。在一个不变的核心权威之下,力量与力量之间的一切交往都受到调节。没有任何事情会冒风险,每一件事物都已被决定。生命已不再超越自身。创造性已走向完结。人的历史就会结束,后历史就会开始。人类就会成为一群得福佑的牲畜,没有不满,也没有趋向未来的动力。历史时期的种种恐怖与苦难,将会作为人类的黑暗时代而被人回忆。然后,也许会出现这种事情:这群得福佑的人中的张三或李四,会感到一种对那些过去时代的渴望,对那些时代的苦难和伟大的渴望,并且会把一个新的历史开端,强加在其他的人身上。
这种想象表明,一个没有力量的运动也没有生命和历史的悲剧的世界,并不是上帝之国,并不是人及其世界的完成。完成是系于永恒的,而任何想象都不可能达到这种永恒。但是,不完全的预表是可能的。教会本身正是这种不完全的预表。而且有许多群体和运动,尽管它们不属于明显的教会,它们却代表了某种我们可以称为“潜在教会”的东西。然而,不论是明显的教会,还是潜在的教会,都不是上帝之国。
与本书包罗万象的主题有关的许多难题,在此根本未曾提及。其他一些难题也仅仅简略地触及了一点,还有一些则处理得不够恰当。然而,我希望前边各章节已经证明了一件事:爱、力量和正义的种种难题,绝对要求一个存在论的基础以及一种神学上的见解,以便把它们从对待它们时通常有的含糊议论、观念主义和玩世不恭中拯救出来。如果人不是在其自身存在以及存在本身之光中去看待自己的重大难题,那么,就不可能解决自己的任何一个重大难题。
选自蒂利希:《爱、力量与正义》,第5、7章,高师宁译,见何光沪选编:《蒂里希选集》,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
[1] “是”在原文中与“存在”是同一个词。
[2] “黄金律”是西方传统中这样一条人伦规则的名称:“你愿意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该怎样对待别人。”
[3] 据希腊传说,俄狄博斯之女安提戈涅为埋葬阵亡之兄,违抗了忒拜王克瑞翁的禁令,被囚入石牢,自杀身亡。索福克勒斯的这部悲剧,突出了她遵守“神圣的天条”或按自己的良知办事而与人间的法律发生的冲突。
[4] “正义”亦可译为“公正”。
[5] 这是专论爱的一章,其中有“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夺,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等语。
[6] 指弗洛伊德的力比多理论。
[7] 即只有**(libido),而没有喜爱(eros)和友爱(philia)。
[8] 此处“精神的”为大写,亦可译为“圣灵的”,正如“阿加佩”可译为“圣爱”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