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对个人的特征的处理中,我们注意到人格本然地倾向于交流。我应该强调一下这一经常被误解的要点。因为,个人因其尊严和需要要求成为一个社会中的成员。我们仅在一种不恰当的意义上才将动物群体或群落称为社会。它们是仅由个体组成的聚集的整体。恰当意义上的社会——人的社会——是一个人格的社会。一个担当得起这一名称的城市是一个诸人的人格的城市。社会的单位是个人。
但是,为什么作为人格(person)的个人(theperson)要寻求在社会中生活呢?首先,它这样做是因为他的作为人格的完善和他内部的对交流知识和爱的冲动,而知识和爱的交流要求与其他个人的关系。在其完全的慷慨中,人的人格倾向于在对被记入存在、生命、知性和爱深处的过度丰富的法则的回应中洋溢于(overflowinto)社会交流之中。第二,它这样做是因为它的需要或者说它的缺陷,它们来自其物质性的个体性。在这一方面,如果它不被整合进一个社会交流的团体,那么它就不能获得其生命的完满和成就。因此,社会出现给人的人格正好提供那些它所需要的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人的人格不是通过它自身一人,而是通过从社会中获得本质的善,才达到它的完满。
在这里,问题不仅仅是他的物质需要,对面包、衣服和住所的需要——为了获得它们,人要求其同胞的帮助,而且也是,且首要地是他应被给予的从事理性和美德的工作的帮助,这种帮助与他的存在的特征相对应。为了达到知识上的某种程度的高深和道德生活上的某种程度的完善,人需要教育和他人的帮助。在这个意义上,亚里士多德的陈述:人天生是政治的动物,是极其正确的。人是政治的动物,因为他是理性的动物,因为理性要求通过品格的训练、教育以及与他人的合作而发展,因为社会对于人的尊严的完成来说是不可缺少的。
在作为社会单位的个人这一概念和作为社会整体的目的的共同善的概念之间,存在一种相互关联。它们互相意指对方。共同善是共同的,因为它在个人中被获得,每一个个人都好比是整体的一面镜子。在蜜蜂中,存在一种公共的善,即蜂群的良好运作,但不存在一种共同善,即一种被获得和被交流的善。[5]因此,社会的目的既不是个体的善,也不是构成社会的每个个人的个体善的集合。这样的构想会将社会本身分解为其各个部分的利益,并且会要么相当于一种直白的无政府主义的构想,要么相当于古老的伪装的个人主义唯物论的无政府主义构想,在个人主义唯物论的构想中,城市的全部作用是保护每个人的自由,由此给予了强者压迫弱者的充分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