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政治哲学,只要认为自然冲动——即贪婪、权力意志和其他形式的自我维护——绝不可能完全由理性加以控制或使之升华的话,就必然会支持这样的政策:它企图以自然力量防止自然冲动的方法来控制人类历史的自然状态。如果强制、自我维护和冲突被认为是拯救社会可允许的必要手段,那么,如何得以避免不断的冲突和持续的暴政呢?什么东西可预防今日之拯救手段成为明天的奴役锁链呢?一种过分强硬的政治现实主义似乎会使社会陷入一种持久的战争状态。如果说没有强制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团结,不造成社会的不公正就不可能有强制,并且若不进一步运用强制就不可能消灭不公正的话,那么,我们不是陷于无限的社会冲突循环中了吗?如果对相互冲突的自我利益不加以维护,就不可能控制自我利益,那又怎么使对立的要求避免成为无节制的呢?并且,如果必须用权力来摧毁权力,那么,如何能使这种新的权力合乎伦理呢?如果政治现实主义完全不相信社会中理性和道德因素的力量,那么,一种权力的不稳定的平衡似乎就成为社会能够渴求的最高目标。如果冲突着的社会力量的这种不稳定的平衡会产生暂时的社会和平与休战状态,那么,完全可以肯定,权力分配的某些意外混乱情况最终将会破坏平衡。即使这种混乱不会发生,那么从长远来看,由于权力平衡所产生并加强的社会敌视作用,平衡终究会遭到破坏。
最近30年的世界史似乎是这种现实主义后果的纯粹的悲剧性象征,因为它徒劳无功地努力用冲突去解决冲突。战前的和平乃是用权力平衡所保持的休战状态。这种和平因自动爆发的彼此间的恐惧和它本身所造成的敌意而遭到破坏。新的和平恰是一种强制造成的和平,只不过社会和政治力量的平衡更不及战前的那种平衡而已。以反对军国主义原则自居的国家增强了他们的军事力量,并用权力来维持暂时的和平。由于权力本身所造成的愤慨情绪,这种和平肯定要遭到破坏。
过分强硬的政治现实主义的这一不幸后果似乎证明,道德家以忠告所进行的干预是有道理的。道德家们用发展理性和良心来寻求和平,他们断言,持久的和平只能来自对利益与利益、权力与权力的合理的自愿的调整;并相信,这种调整只有通过合理控制自我利益和合理理解他人利益才有可能。道德家所指的事实是:冲突产生仇恨,仇恨又妨碍对利益的相互调整;而强制既可容易地用来消除不公正,也可同样容易地用来使不公正永恒化。所以,他们相信,除了发展社会理智和增加道德良知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供社会一劳永逸地解决它本身的问题。然而,道德家可能像政治现实主义者一样,是危险的向导。他们通常都没有认识到,现代的任何社会的和平状态中都有不公正和强制因素存在。由于统治集团能够利用经济权力、宣传、政府之惯用做法和其他形式的非暴力权力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这些形式中的强制因素是隐蔽的。由于认识不到上述形式的强制的真实性质,道德家就把一些被认为是不正当的道德责任强加于那些进步群体头上,因为他们用暴力方法去打破由强制的精巧形式所维持的和平。由于道德家并未充分认识到和平所隐藏的不公正,所以不可能理解那种要打破和平的欲望。要认识到这种不公正也不容易,因为它们存在于不平等中,而历史又使这种不平等神圣化了,而且传统又为之辩护。即使最有理性的道德家,如果未真正经受过这种不平等之苦,他们也会低估这种不平等的社会作用。过分地不加批判地赞扬合作和相互依存,就会接受传统的不公正,并导致偏爱有着巧妙形式的强制而不是具有明显形式的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