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节由4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从3个方面来定义高级思维:思辨能力,解难能力,以及知识迁移能力。第二部分介绍合作推理教学法的形式和主要特点,并且介绍合作推理在课堂上的使用。第三部分总结合作推理在提高学生高级思维方面的作用,主要从3方面展开:论述能力(argumentation)、关系性思维(relationalthinking)以及解难能力(problemsolving)。文中涉及的实证性研究既包含在美国实施的研究,也包括在中国和韩国做的一些研究。跨文化研究显示了合作推理在不同环境中的广泛适用性。最后,本章讨论了在课堂推广合作推理教学法的教育意义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什么是高级思维
雷斯尼克(Resnick,1987)指出高级思维是一种非算数的、复杂的思维,常常被用来解决不确定的问题,问题本身常常有多种解法,因此与机械式记忆或者重复常规步骤相比,高级思维需要人们付出更大的努力,也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培养。到目前为止,高级思维的研究主要涉及3个方面:思辨能力、解难能力和知识迁移能力(Brookhart,2010)。
第一种观点认为高级思维指的就是审辩思维能力。恩尼斯把审辩思维能力定义为“为了决定做什么或者相信什么而进行的合理的反省和思考”(Ennis,1991,p.6)。从这个角度来看,人们在需要评估信息并做出合理判断的时候使用的便是高级思维。恩尼斯认为具有审辩思维能力的人往往会对信息进行阐释、观察、推理、论证(演绎思维)、概括(归纳思维)、猜想以及整合并以此为基础判断事物的价值或者做出理性的决策。
第二种观点认为高级思维是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也就是解难能力(problemsolving)。问题的形式包括很多类型,它可以是一个科学问题、一个公共政策问题,或者一个具有争议性的道德难题。需要高级思维的问题往往是非常规问题(non-routineproblem),这些问题没有特定的结构,解题的关键因素也不会完全展现给读者,解决方法也不一定遵循固定的套路或步骤(Kapur & Kinzer,2007)。解决非常规问题的关键是不断尝试可能的方法,并检验方法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解决问题的过程往往包括提取背景知识,提出初始假设,设计步骤验证假设,评估初始假设的结果,并最终给出最合适的解决方案(Herrington & Oliver,1999;Hmelo-Silver & DeSimone,2013)。
审辩思维能力和解难能力在处理信息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如二者都涉及提取已经掌握的知识来解读新的情境。为了把两种观点整合在一起,刘易斯等人提出了一个新的定义来描述高级思维。这个定义认为“高级思维是指一个人将新接收到的信息和存在记忆里的信息相互联结并且重新整理之后对原来的信息进行延伸,其目的是在复杂的环境中找出可以解决问题的方法”(Lewis & Smith,1993,p.136)。这个定义指出实施高级思维的目的是解决复杂的问题,但是他们并未解释清楚的一点是为什么重新整理和延伸信息可以解决问题,也就是说这个定义并未清晰地说明人们如何搭建起新信息和旧信息之间的桥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