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创新、提高创造性或创造力,是发达国家惯用的概念。20世纪90年代中叶以来,世界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即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的时期。进入21世纪后,知识经济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一个国家知识经济的规模和质量,将决定它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在知识经济时代,影响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不再是传统的资源、能源和资本,而是新的知识、技术、工艺和新的价值观念。社会的主导型支柱产业也不再是能源、钢铁、农业,而是各种高新技术产业。在知识经济时代,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的价值观念将成为关键性的战略资源,成为经济持续发展的推动力。哪个国家在获取这种战略资源方面具有优势,就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有优势;反之,哪个国家在这些战略性资源生产方面受制于人,就会在各种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下风。总之,在知识经济时代,标志一个国家国际竞争力的将是其创造力,而确定一个国家整体创造力大小的是其创新人才的数量、质量与结构。
面对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欧美日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型国家纷纷把科技创新和创新人才培养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试图进一步增强自己的科技创造力,力图在日新月异的科技革命中掌握先机。美国是当今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近年来,为了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地位,美国出台了多项措施,以提升自己的创造力。1993年,美国成立了以总统、副总统、总统科技事务助理、各内阁部长、有关部门的领导及其他白宫官员为成员的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NSTC),它是协调联邦政府各部门科技政策的主要机构。1994年和1996年,美国先后发布了《科学与国家利益》和《技术与国家利益》两份报告,系统地阐述了美国在新时期的科学技术政策,分别提出了美国科技发展的五大目标和技术发展的五大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政策建议,从而在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层面为美国科技发展做出计划。此外,美国还提出了多项具体的科技计划,这些计划的提出与实施,对美国的科技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美国不仅大力提升科学技术水平,还着力支持技术的商业化。从1995年到2000年,美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国家技术转让与促进法》(1995年)、《联邦技术转让商业化法》(1997年)、《技术专业商业化法》(2000年)等。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丝毫没有放松对创新与创造性的重视,又相继颁布了《美国竞争法》(2007年,全称是《为有意义地促进一流的技术、教育与科学创造机会法》)、《美国复兴与再投资计划》(2009年)、《美国创新战略:推动可持续增长和高质量就业》(2009年)、《美国创新战略:确保我们的经济增长与繁荣》(2011年)和《美国国家创新战略》(2015年)。美国高度重视教育和教育改革,希望通过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出具有较强创造力的人才。2015年12月10日,时任美国总统的奥巴马签署了名为《让每个孩子都成功》的新的基础教育法案,这个法案在继承2002年小布什总统签署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教育法案的一些核心要素的基础上,对其由来已久的弊病进行了大幅度的纠正,得到了较普遍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