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叙述的人格主义与贝克莱、洛兹、鲍恩这些人的思想非常接近,也和莱布尼茨、康德、黑格尔、霍金、怀特海的观点有关联,而且在这里提到的哲学家只是一小部分。然而,并非只有自然哲学才为价值,因此也为宗教找到了地位。事实上,其他某些可供选择的体系也被广泛接受。然而人格主义的正确并不取决于盖洛普民意测验中的多数票;而是取决于以经验为证据的理性考察。在上一章中我们以这个标准检验了自然主义的观点,发现它缺乏说服力,而这一点正是自然主义者所声称的他们的体系的一大优点。把人格主义与其他主要的宗教哲学作一番简要的比较,或许能够进一步理解人格主义。
唯心主义的大多数批判矛头都指向绝对论,并假定自己因此而驳倒了人格主义。人格主义者赞同许多批判绝对主义的观点,但他们相信这些批判是简陋的、不准确的,无法用这些反绝对论的观点来清除人格主义。
让我们观察得更仔细一些。唯心主义的绝对论是这样一种学说,它认为整个宇宙是一个完善的、无所不包的心灵(或至少是一个与心灵相似的统一体);一切事物,无论自然中的事物还是人类个体或社会中的事物,都是这个绝对心灵的某个阶段、某个方面、某个进程,广义上说,是它的一部分。这种观点本质上是泛神论的,尽管绝对论的解释者,比如黑格尔,并不在乎被称作泛神论者。绝对论因其自身的逻辑体系而要诉诸思想家和圣贤,“我是葡萄藤,你们是葡萄枝”,这句话清晰地表明了这一思想。因此,绝对论似乎是逻辑和宗教的共同结果,印度宗教和基督教都深受它的影响。当一个人读《伪狄奥尼修》时,他很难知道作者是在印度、巴勒斯坦,还是在阿提卡。绝对论制造了一个精致的思想体系,对自然哲学作出了永久有效的贡献。对所有绝对论者来说,自然是神的经验——无论这里说的神是某些印度教徒所说的神的“游戏”(lila),还是神的创造意志,或是神的知识。物理的自然作为神的经验的某个方面存在于神之中,这是人类心灵最崇高的观念之一。科学或哲学中没有任何东西会对此提出严肃的质疑。这个概念使神贴近人,并打破了自然与宗教之间的人为的障碍。
关于绝对论者的自然哲学,我们无须再提出严肃的问题。但当我们回过头来考虑人格和价值的根本问题时,一种迥然不同的景象显示出来。人们意识到了理想的准则,也意识到这些准则并未完全实现,甚至还会有人故意批判这些准则。谬误、缺陷、道德罪恶,都是人类经验不可否认的事实。绝对论者(如罗伊斯)会说:“是的,它们是事实,但是呈现在绝对者中的谬误、缺陷、道德罪恶业已克服。有缺陷的成为完善的,罪恶被征服。”人格主义就是在这个地方提出它对绝对论的批判的。人格主义者会对绝对论者说:
如果谬误和罪恶已经在绝对中被完全克服了,那么它们就不会存在于绝对中,就像存在于我这个凡人身上一样。在我身上,谬误确实被当作真理,罪恶确实被当作善良。在我身上存在不可能像我所经验到的一样存在于绝对之中。我是无知的,但这并不代表绝对者也是无知的。既然我的一生都具有某种程度的不完善,那么我的人格就不可能存在于上帝之中作为他的一个部分。
“多元论的”人格主义者认为,宇宙是一个人格依赖“最高人格”的社会,但宇宙并不是“最高人格”的一部分,这里蕴涵着一个结论性的逻辑论证,可以用来反对一切类型的绝对论。说人是不完善的,但却是完善的神的一部分,这个命题中蕴涵着一个不可消除的逻辑矛盾。但如果说不完善的人与完善的上帝生活在一种社会的相互关系之中,上帝知道人的不完善性及其原因和治疗方法,那么就没有矛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