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甚者,与上帝实质上统一的绝对主义论断会使神秘经验失去意义,因为绝对主义者认为人本质上与上帝合一,而不管是否在神秘经验中实现了这种统一。除非至少有两个人格——上帝和人——在交流与协作,与上帝交流与协作的观念便毫无意义。绝对主义起初似乎很有利于神秘经验,结果却既断送了这种经验的动机又断送了它的意义。而人格主义再加上其基本社会哲学却保留了人格的分立和尊严,同时在目的整一性、崇拜交流以及上帝与人之间的爱的协作中发现了深刻的意义。
注释
[1]选自6d部分开头而略去从5a到c部分的此章是布莱特曼博士留下的最后手稿。
[2]亚历山大·麦克比斯在其吉福德讲座“生活实验”(1952)中已揭示不同文化中有比通常认为的多的共同价值。勇敢、忠诚和合作如科学一样受到普遍重视。人类学家们如果不承认获取真理的科学方法的力量就无法赋予自己的观点以有效性。如果真理只是大学惯例中的怪事,那么人类学和文化相对主义就如“绝对”价值一样没有根据。编辑建议克拉德·克卢克胡恩以“伦理相对性:原来如此和不”[载Jour.Phil.L11(1955),663~677页]作为对这一话题的进一步讨论[的标题]。
[3]参见E.G.斯潘丁《机遇的世界》(1936)和J.杜威《寻求确定性》(1929)。
[4]参见E.S.布莱特曼《哲学导论》(1951)151~163页对赞成和反对价值客观性的事例的论述。
[5]参见布莱特曼《自然与价值》(1945)全书。
[6]关于价值的文献甚多。可参见一般百科全书和哲学辞典与哲学百科全书中关于价值和价值论的词条。20世纪特别值得注意的是:W.M.厄班(Vrban),《评价》(1909);R.B.培里,《一般价值论》(1926)和《价值世界》(1954);N.哈特曼,《伦理学》(1926),恩(En)编,1932;R.李卜来,《价值的可证实性》(1944),R.李卜来编,《价值:合作探究》(1949);E.W.豪,《什么是价值?》(1952)。W.H.沃克明斯特,《价值理论问题》,载Phil..Ⅻ(1952),495~512页,是富有启发意义的。
[7]注意,这一定义与《宗教哲学》88页中给出的定义是同一的,与《道德律》以及《自然和价值》72~73页中的既强调欲望又强调在对可心的对象的经验中的欲望实现的定义是一致的,亦可见《哲学导论》(1951),151页。
[8]见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Ⅰ,vi,9,1096b,14~20页。
[9]关于此问题的简明讨论可参见卢修斯·伽文(LuciusGarvin),《现代伦理学导论》(波士顿,HoughtouMifflinco.,1953),第5章;亦可参见托马斯·E.希尔(),《当代伦理理论》(纽约,TheMacmillanco.,1950)。
[10]以下段落直至5c的结尾皆引自布莱特曼的文章《价值、理想、规范和存在》而未作什么实质性的编辑性改动,该文载于Phil..,Ⅳ(1943—1944),220~222页,此处引用已得到出版商的应允。
[11]理想的本性以及我们对理想的理解的本性在安东尼奥·卡叟(AntonioCaso)的具有历史导向的小书ElActoIdentorio (Mexico:.,1934)中得到了很好的阐述。
[12]价值经验和感性经验以及各自的客观指称之间的极富成果的类比已在W.R.索利()的《道德、价值和上帝理念》(1918)一书中得以阐述。
[13]关于这一一般命题的更具体的表述可参见E.S.布莱特曼《人与价值》(波士顿大学演讲,1951.4)。
[14]亨瑞·大卫·爱肯(HenryDavidAiken)教授在其论文《道德判断的权威性》(.,Ⅻ,1952,519页)中已开始反对“创造超感觉的‘价值’世界”。然而所有意志善良的人都会反对随意的创造,而这个陈述意指不存在实际超感觉的价值经验。如果这意味着否定善意和偏好出现在经验中或否认批判性规范思想是非感性经验,那它显然已被日常经验所反驳。如果这只断言价值和规范与对感性经验的约束和使用有关,那么没有哪位唯心主义者否认这一点。
[15]参见E.S.布莱特曼的《价值,理想,规范与存在》,载Phil..,Ⅳ(1943),219~223页。
[16]§6的其余部分节录自布莱特曼的《价值,理想,规范和存在》,载Phil..,Ⅳ(1943),222~224页,只做了些次要的编辑性改动。
[17]以下内容选自布莱特曼的《自然与价值》(1945)的125页和126页,重印已得出版者的许可。
[18]由此到下一段结尾的内容选自E.S.布莱特曼的《哲学导论》(1951),177~178页,重印已得到出版者的许可。
[19]这一章的剩余部分选自E.S.布莱特曼的《自然与价值》(1945),130~132页,且已得到出版者的许可。
选译自[美]E.S.布莱特曼:《人格与实在》,第15章,纽约,罗纳尔德出版公司,1958。卢风译。
[1] 即自然做任何事都是无目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