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ino”①的说法在各个地方也有所不同。在常陆的部分地区被称为“motai”。“motai”或许指的是某种餐具,因此彩礼也通常是年糕或者是包子。比较各种名称可以发现,赠送彩礼通常是端来美酒或者是某种食物的仪式,进一步讲,就是新郎与女方的父母及兄弟姐妹共享美食美酒的仪式。在必须征得女方家长认可才能够缔结婚约的年代,上述仪式实际上就是“婿入”的仪式,但后来演变为若不进一步征得男方亲戚的同意,婚约便是不完整的,于是早期的“婿入”方式就容易产生纠纷,此时一般都委托给“代理人”将这一仪式挪至“嫁入”之日完成。与此同时,在“露显”以前只要征得配偶的同意便意味着婚姻成立的年代,如在出云西滨等地,在新婚**,人们会在“娘宿”蒸煮红豆饭。从根本上说,即将一生同甘共苦的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共同饮食在所有的仪式中是最为重要的环节。不论是年糕、美酒还是红豆饭,都是与日常饭食区别开来的“晴之膳”。而只有那些常年身着华丽服装的身份特殊的“上脑”们,才有义务与自己的丈夫随时随地都亲密无间地共同进食。于是,人们自然而然地根据她们的不同特点而称其为“年糕的分配者”,抑或是“美酒的提供者”。然而,在有些生于斯长于斯的寻常家庭中,女性四处漂泊、无固定职业并不被看作一种罪孽。在这样的家庭里,婚姻不仅仅是男女双方的结合,同时也是两个家族或门派的结合,有时甚至是两个部落的结合。因此,至少要经历三个环节也是无可奈何之事。而过去的人们不如说将这些环节看作确认生活变化、巩固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人们相信,正如葬礼和出生礼上也要经历两道程序一样,婚姻也需要将各个环节结合起来,使之更为稳定、成熟。然而,这是仅仅在构成共同社会的所有人都朝着一个方向前进的时代才会发生的事。父母们一旦没有欲望用自己的年轻气盛所支配的法则来指导子女,就必须统一两种意愿,并使其中的一种处于优越的地位。新的文化形式尤其对家中的长辈有利。而应该消失殆尽的则是更为老旧、更难理解的婚姻团体的习俗。于是,虽然婚姻的中心逐渐由“婿入”转为“嫁入”,但“miai”以及“iiire”①等无害的行为还残留着些许痕迹。因此,一些必须履行的重要程序会不断地移向应该履行的场合,如所谓“床杯”就是在“改口”之后举行,“三日年糕”②则会在回门之日举行,这些都已经成了惯例。
十三
上述情况不仅仅局限于婚姻的仪式,在许多其他仪式中也会按照相同的顺序来进行,它们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实际上是某个部分中被置于最重要地位的环节被移至其他部分而已。正如“元服”变得轻便易穿,在幼年时期完成“裳着”“袴着”①,而在儿童最初的节日中祖父母也会出一份力;也正如在神社的祭典中只有进贡食物的仪式才办得庄重森严,而试图通过咒语来聆听神灵的教诲如今已经成为一种余兴节目等,我们从中都可以观察到在这些事例的背后,仍有一些还未探知的促使其产生的原因。毋庸赘言,这并不是因为拥有习惯甲的种族衰退,而能够守护习惯乙的人们开始登场,也并不是因为出现了某种引导国民习俗的强大力量,这些都可以运用常理推测出来,然而,一旦将有时间间隔的两个时期的记录摆在一起考察就能够发现,时代恰恰呈现出如梅树、桃树、李树分别结出不同的果实一样的形态。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法则究竟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