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与收集对于我们的学问来说,永远都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但如果不具备将其进行整理与说明的方法,则往往会白白浪费精力,对新知识的灵活利用也会受到妨碍。尤其是面对如近代史学这般信奉极度严谨的实证主义的学问之时,将不成体系的若干“爆料”强制“出售”的做法,对于那些学者来说不亚于将他们深锁于惶惶不可终日的牢笼之中。这明显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极大的不利。虽然民俗学也是回顾反省之学问,但它仅把“记录”看成“事实的容器”,并尽量去把握尚未文字化的眼前的事实,故而总是会让那些“传记家”们退避三舍。因此,为了使其成为史学研究中必要的辅助学科,恐怕需要以十二分的确定性,首先保障其绝对的真实准确。所以吾等一直以来都坚持在调查时保持绝对的敏感,但在下结论时却尽量“迟钝”,就算是依据现存的习俗来解释同样存在于历史中的问题,也至少要具备四到五个基本条件才敢下手。其一,有大量可信度高的事例,尤其是在相互远离的地方要存在一致性。其二,人们对这些事例的保存是在无意识间进行的,其理由是无从解释的。虽然人类的行为不可能没有某种意图,但如果已经被人们忘却,那么我们就可以推测这是来自前代的残留。其三,对资料的收集与比较是具有可行性的。不停留于同一时代各个国家的相似现象,挖掘与日本国内的过去记录相一致的内容,以及与种族完全相异的其他民族中经常出现的类似的风俗。这种做法是独立于起源论和分布论的,这同时也证明了每个独立资料的重要性。其四,由于问题在过去的观念里实在过于平凡琐碎,所以连一丝一毫的文书记录也没有留下。
因此第五点就是,无论是多么重要、人们多么求知若渴的历史事实,单单凭借当下的手段都无法使其明朗,或者甚至可以大胆地断定这些事实已经被长时间地束之高阁。过去不曾有的日本国民的婚姻习俗为何曾经一时间化身为所谓“王昭君式”①,此后又再次被婚姻自由论“挟持”,而且这一问题还迟迟得不到解决呢?这归根结底是一项重大的社会课题。而这一问题究竟是否适用于民俗学的研究方法,我自己也想要试着请教一位具有深厚学问功底的史学家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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