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现在我们没有将法律制度与社会实际生活结合起来,只知道过去不曾出现的“事实婚姻”、户籍制度上的私生子等现象正在困扰着这个国家。面对死者家属救助金究竟应该由谁来领取、遗产的归属是否符合本人的意愿等问题,人们尽可能地兼顾法理的推论与现实的必要,这一倾向一年比一年明显。事实上,虽然法制的力量并不能对上述现象进行否定,但究竟这些现象为何会出现,恐怕永远是个谜。为了处理这些“事实婚姻”和私生子的问题,不管怎样都先要弄清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这个问题明显属于历史问题的范畴。这是作为一名历史学习者所必须回答的问题。这个问题已经不能再继续被搁置下去了。
据我所知,谈到所谓国史,有人认为只需要探索“社会精英”们带着鲜明的意识而完成的“主要功绩”即可。这样想当然轻松,但那些无名的凡人无意识间改变的家族组织的中心——婚姻——这一事实的古今差异是否就是国史以外的问题呢?对于这项研究的怠慢和滞后,究竟哪种学问应该承担责任?这是一个来自社会的直截了当的责问。我们目前所面临的问题究竟是不是属于上述“主要功绩”,这一点由谁来决定?至少,目前我们不能将这个问题托付于那些自由奔放的“问题选择者”。必须另有一个决定“主要”事项的独立标准。例如,从常识的角度来思考的话,导致日本人的生活如今发生了巨大变化的原因可以说是“主要”的,但是对他们的体质与气质产生重大影响的衣食的变化——从亚麻到木棉再到人造纤维的流行,饭食的烹饪方法以及对温热食物的喜好、放弃了粗拌生鱼丝而转向刺身的经过等,都不是“社会精英”们有意识的行为,因此它们也并不能算是国史——如果这样判断的话姑且不论,如果认为事实并非如此,就算心情很迫切,实际上也没有任何开展研究的途径。在精神生活方面也是一样,如果只是沿袭过去的方法,就会有很多难以解释于是自然而然地逃避、最后只能遗留给后世之人的问题。实际上,所有人都已经隐隐地感觉到如今我们所抱有的期待是难以实现的,然而人们的所谓“自尊心”似乎已经拖慢了前进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