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事教育方面,塔列兰采纳了路易十四时期的军事教育模式。在路易十四时期,法国开办了23所军事学校,招收14~16周岁的各区学校毕业生入校学习,学制一般为四年。除军事科目外,学生们还要学习绘图、数学、地理、历史以及宪法知识。学生们在军事学校内还要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目的在于养成学生的社会道德意识、政治公正感、爱国主义精神、崇尚勇敢的品格以及严格服从的军人气质。军事学校的职责在于把入学男子培养成为自由的公民,服从命令的士兵以及卓越的领导者。[24]除此之外,塔列兰提议在现存的23所军事学校之外另设6所专门军事学院,承担实际军事操练任务。各省遴选出来的青年在这里学习军事理论,并在经受严格的军事知识及技能考核之后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人。
在国民教育体系的最顶端,塔列兰构想了一个名为“国家研究院”的教育研究机构,其性质类似于米拉博教育改革计划中出现的法兰西国家学园。“国家研究院”是一座智者的王宫,是一所群贤聚集的学术研究机构。“国家研究院”提供包括自然科学及文学艺术在内的不同学科领域的高等教育。“国家研究院”应设在巴黎,研究院内应设有图书馆、实验室、艺术博物馆、自然科学博物馆。在学习科目上,塔列兰还把绘画、雕刻、建筑、音乐、农业以及兽医等科目纳入“国家研究院”的教学计划之中,从而使得“国家研究院”的教育呈现出实用化的色彩。
对于图书馆的教育功能,塔列兰在教育改革计划中也有所涉及。他主张在每省设立一座图书馆,把被毁或已破败的修道院的藏书收集起来,集中存放在各省的图书馆中。
三、女子教育
在教育改革计划的结尾,塔列兰还谈到了女子教育问题。他认为女子的受教育权力与其公民权紧密相连。人类的一半被排除在社会公共事务之外的现实是不合理的。人类社会进步的最终目的在于让尽可能多的人获得幸福,女子是以为人妻、为人母的职责增进人类幸福的,女子在以自己的方式促进人类社会公共事务。因此,女子接受教育是应该的。塔列兰认为实际生活中的男女受教育状况的差异主要源于男女天性的不同。女子所接受的合适的教育类型是家庭教育,而当时教会团体所开展的学校教育是不适合女子接受的。为切实改进女子受教育的状况,塔列兰要求在每省开办一定数量的招收女童学习的学校,挑选一批品行端正且富有学识的妇女任教。8岁的女孩可以进入男女合校的初等学校学习。不过在少年期结束时,女子便不应再离开家庭,何种类型的学校都不能取代家庭生活。女子们应该谨记自己的家庭职责,不要破坏男女之间基于天性而存在的差异。
结合法国大革命时期女子的社会地位及所享受的公民权利状况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塔列兰有关女子教育的一些主张带有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烙印。包括米拉博、西埃耶司、丹东、罗伯斯庇尔等在内的革命者均怀有这样一种信念,把旧制时期的每一位法国“臣民”改造成为共和国的“公民”。“公民”意味着拥有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首先是参与立法的权利。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地位的获得与体现,是通过首先承认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政治权利为前提的。不过,这一原则却在实践中没有得到较好的体现,这集中表现在占人口半数的妇女不能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关于男女分工的观点是:“这种由造化本身赋予妇女的私人功能事关社会的一般秩序,这种社会秩序是男女之间的差别造成的。男人和女人各自有适合于自己的职业,各自的行为都被限定在这种圈子之内,谁也不得逾越,因为给人类立下这些限制的造化在专横地统帅着一切,任何法律对它都是无能为力的。”[25]当时的社会舆论认为,由于生理方面的原因,女子很容易陷入激愤状态,而这种状态对社会公共事务是有害的;更值得注意的是,女子易感情冲动的天性可能损害国家的利益,热衷于激烈辩论的母亲向孩子传授的只能是仇恨和偏见,而不再是对祖国的爱了。处在这样一种社会氛围中,塔列兰主张发展女子教育以帮助她们明确自己的家庭职责,就成为可以理解的事情了。
与那个时期的绝大多数教育改革计划的命运一样,塔列兰的国民教育改革理想未能得到实施。当塔列兰提出自己的教育改革计划的时候,制宪议会已完成自己的使命而即将宣告解散。尽管1791年10月30日,制宪议会的最后一次会议批准了塔列兰的提案,但由于提案的篇幅过长需要重新印制,实施塔列兰计划的任务便只能留待立法议会了。而立法议会最终也没有实施塔列兰的教育改革计划。
抛开当时动**的社会形势导致塔列兰的教育改革计划难以付诸实施之外,塔列兰的计划本身也影响了它的实施。诚如提案提交后即招致的批评那样,塔列兰的国民教育改革计划没有涉及开展国民教育的经济资助问题,未能为国民教育的实施确立坚实的物质基础,致使提案缺乏较强的可实施性。计划没有涉及教师的培养和使用问题,没有为国民教育的实施确立一套科学的教师聘用制度。此外,塔列兰把教育机构设置与制宪议会所规定的行政管理体系联系在一起,也非明智之举。人口稀少与人口稠密地区在开办学校数量上应有所不同,而简单地规定所有地区设置固定数量的学校便显得机械了。把初等学校设在大的城镇固有其合理之处,但如此一来,那些身处偏僻乡村的孩子便须克服求学的种种不便了。
塔列兰教育改革计划未能得到实施,并不能遮蔽这一计划本身所表现出的进步性色彩。塔列兰对国民教育发展所确立的三大原则,为发展国民教育所构想的三级国民教育体系无不适应了大革命时期法国民众追求自由、平等、博爱及天赋人权的革命形势。关于这一点,伯德纳教授在《教育与法国大革命》一书中作出了这样的评断:“就整体而言,塔列兰教育改革计划表现出鲜明的进步性。计划的主要设想超出了当时的社会现实,这些设想只有在现时代才可能实现。”[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