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有权力摆脱另一个民族国家的统治,这一思想渊源始于16、17世纪。布丹(Bodin)和莱布尼茨从哲学的角度论证了君主专制的合法性。当时的民族国家面临两方面的敌人,一是封建秩序,二是帝国体制;它们阻碍着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但这两种制度在王朝战争或宗教战争中不堪一击。随着封建和帝国体制的解体,出现了地域国家(territorialstate),其政治形式表现为王朝主权(dynasticsovereignty),君主掌握了国家最高的世俗权力。与封建制度和帝国制度相比,王朝国家更有能力保卫其所控制的领土,维持国内秩序,防范外来的侵略,这种能力是王朝国家统治的道德基础。但到18世纪末,君主王朝已经不能保卫自己的民族国家了。在欧洲,一些国王为了自身的私利,勾结外国力量而反对自己的国家,国王自己的利益被置于民族利益之上。在整个18世纪,使普鲁士在19世纪实现强大的目标应当归功于三位君主,他们几乎统治了普鲁士一个世纪。他们是像法国的国王一样的绝对君主,但与法国的国王不同的是,他们热衷于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福祉,渴望增加国家的利益,容忍宗教,认同新的科学研究。他们就是:①腓特烈·威廉一世(FriedrichWilhelmⅠ,1713—1740年在位)致力于发展国家的资源,培养一支庞大的军队,命令实行强迫初等教育,开始了在皇家省份的学校从教会控制向国家控制的变革。②他的儿子腓特烈大帝(Friedrich Ⅱ,derGroβe,1740—1786年在位),在他的统治时期继续致力于先帝的事业,改善其臣民的生活状况。③腓特烈·威廉二世(FriedrichWilhelmⅡ,1786—1797在位)很大程度上继承了他叔叔的开明政策,改革了税收制度,减轻臣民的负担,鼓励贸易,重视德国语言,鼓舞民族精神,积极鼓励开办学校,开始了对发展中的教育制度管理的集权化,这种教育制度导致普鲁士创建了欧洲的第一种现代国家学校制度。这三位普鲁士国王在教育事业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奥地利,有两位著名的开明统治者控制奥地利的王位将近半个世纪,并且在改善奥地利人民的生活状况方面做了许多的工作。一位是非常引人注目的妇女——玛丽亚·特利莎,她于1740年登上王位,执政至1780年;另一位是她的儿子约瑟夫二世(JosephⅡ),从1780年统治到1790年。
而西班牙从菲利普二世(PhilippⅡ)到查尔斯三世(CharlesⅢ)经历了差不多90年的统治时间,在政治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步,教会的权力受到了多方面的限制,宗教法庭被取缔,耶稣教派被驱逐出王国。
俄国开明君主专制统治者是从1689年统治到1725年的彼得大帝(PeterⅠ),从1762年统治到1796年的叶卡捷琳娜二世。捕捉到18世纪西方的新精神之后,这些统治者企图把西方一些开明的启蒙思想引进到贫穷落后的俄国,努力提高其臣民的生活水平,开始了文明化和学习化的现代化之路。他们通过一系列的谕令,全面推行启蒙思想。彼得大帝把西方世界的文明引进其国家。他带来了大量的熟练手工艺人、医生、商人、教师、印刷商和战士,引入了西方许多的技术,鼓励开展贸易;在城市建立了德国类型的文科中学(gymnasia)。叶卡捷琳娜二世让法国哲学家狄德罗起草了构建国家教育制度的“大学计划”。
法国的专制主义统治经历了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即路易十四(Louis ⅩⅣ,1643—1715)到路易十五(Louis ⅩⅤ,1715—1774)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