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明”的意义,根据经典的解释,是指对苦、集、灭、道四谛的“无知”。然而,这种“无知”并不仅仅是指对四谛理论的知识缺乏,更多的是指对四谛的“无见无现观”。所谓“见”与“现观”,是指对四谛道理的直观,通过直观而有的并非理论意义上的知识,而是一种洞见和觉悟。因此,“无明”的克服,也不像一般对无知的克服一样,仅仅经过求知、学习便能实现,而是要通过八正道,尤其是其中的“正定”,才能最终实现“正见”。这说明“无明”基本上是就人的精神的或存在的障蔽而言,这种障蔽便是欲望,也可称为烦恼障。对欲望的克服需要道德的以及禅定的实践。因此,从“无明”的性质,我们也可以了解佛教关于教化或教育的本质与作用的看法。
由于“无明”的存在,所以有“行”的生起。“行”,最广义的意思是诸行无常的行,即一切现象之义。另外,还有五蕴中的行蕴之行,指意识作用。十二因缘中的“行”应该是“思”,即“善恶之意”,是身、口、意三业中的意业。可见,行是从业的意义上立说的。由无明缘行,即是由欲造业之义。业是轮回的动力因。佛陀教法中关于业的理论与缘起的原理相结合,最能说明佛教对教育的可能性的观点。
“行缘识”之识的意义,一般地来讲是“分别”,即“分而知”的意思,也就是认识判断的作用,这是就前六识而言,这主要是五蕴中识蕴的意义。在十二因缘中,“识”的意思后世多解为“入胎之识”,也称“结生识”,作为轮回的承担者。但在原始教法中主要还是指具有认识作用的主体心。
“识缘名色”的意义是后世唯识学借以成立阿赖耶识的原始教法根据。唯识学的这种解释便是继承了“结生识”的意义。名色是指五蕴,其中包括识蕴,如果作为名色成立条件的识同时也是识蕴所摄,那么便是识以自己为缘了,而这是不合逻辑的。因此,作为名色,尤其是六识生起条件的识,就应该是藏有诸识生起功能(即种子)的阿赖耶识(藏识)。但是,根据教法的原始含义,似乎应该是“内有识身,外有名色”之意,把名色作为识所缘的六境。据此,六处即为六根,是对认识能力的比喻说法。由于根(能力)境(对象)相触而有识(结果)生,因此,“触”是根、境、识三者和合的意思。“受”是“触”的结果,即“眼触所生受”乃至“意所生受”等六受身,按其性质可分为苦、乐、不苦不乐三种。可见,“受”是由触而生的苦、乐、不苦不乐三种感受。由此三种感受而生起爱憎的欲求,便是“爱”。“爱”的性质,据四谛的解释可分为欲爱、有爱、无有爱三种。“取”是由心中之爱念所发之行为。由“取”而产生“有”,“有”是存在的意思,此处指由“取”的业力残余下的人的性格或人格。由“有”而起“生”,“生”是指经验的发生。“老死”是指老苦与死苦,代表由生直接引发的愁悲忧恼等一切苦恼。从根本上说,苦恼是无明、业等带来的。
这是十二因缘教法中顺观缘起或流转缘起的内容。关于逆观或还灭的内容,只有消极的说明,实际上还灭缘起的具体细节是修道论的内容,即佛陀四谛教法中道谛的内容。其核心是八正道,以生起“正定”,产生“正见”,最终觉悟解脱为目的。以上是原始教说中十二因缘的基本意义,与部派佛教中对名相的规范化、系统化相比,许多名相的解释还有模糊笼统之处。但是,原始佛说从人生现象出发,以苦的判断为中心,解说抽象的缘起道理的特征是非常明确的,这正是佛陀关于缘起道理的十二因缘教法的实质。尽管十二因缘教法中包含着关于缘起理的“此缘性”意义,但这种抽象的道理还没有在教法上普遍化到宇宙的一切现象上。后来佛教思想的发展,就一方面表现在抽象缘起理的继续深化上,另一方面则相应地在教法组织上进一步扩大到宇宙、人生的一切方面,逐渐具有了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