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以上对佛陀教说立场的分析,我们可以对原始佛教的实践性格与理论风格有所体会和了解。原始佛教具有的立足人间、朴素、亲切的说教方式,非形而上学的分别切事的理论特征,以及拒斥神秘和狂迷的,理智、规范的实践风格,不仅不同于印度其他教派学说,而且与发展到后来的部派佛教与大乘佛教有很大的不同。当然,尽管佛教的后期发展有不同程度的形而上学化与神秘化的倾向,但佛陀教说的基本精神和立场是贯彻始终的,这就是在理论形态上的事实与价值的统一,以及在实践上对人生之苦的终极关切,和对寻求解决人生问题方法的关心。正是由于原始佛教的这种性格,我们在研究和评析佛陀教法的思想因素时,就不能简单地照搬西方哲学的理论框架,并进而根据这样的框架来结构佛陀的教育思想。因此,在下面对佛陀思想的分析中,我们把“教法体系中的基本原理及其在教育思想史上的意义”,作为一般思想史和教育思想史中形而上学(本体论)以及形而上学与教育的关系这方面的内容来论述。同时,我们从佛陀教法体系中抽象出关于认识与知识方面的理论教说,作为佛陀的认识论与知识论来讨论,并在此基础上揭示它们在教育思想方面的内涵。另外,佛陀在价值论方面的思想由于佛陀教说的事实与价值统一的特点,我们将关于理想目的论的这部分内容在基本原理中讨论,而把道德论放在修道论中论述。这样的结构安排,是由佛陀价值论思想的特点,尤其是佛陀对道德的基本看法决定的。
二、教法体系的基本原理及其在教育思想史上的意义
佛陀教说的内容,是通过四谛说组织成为一个完整的教法(或教义)体系的。由于四谛说在教法组织上的作用,有的学者也将其作为“佛陀教义的纲要”(中村元语),或者作为统合佛说八万四千法门的“主干”与“一切教法之根基”(木村泰贤语)。四谛说把佛陀的教法组织成流转与还灭或者是迷与悟、染与净两个部分,其中,流转、迷、染是对轮回界生死因果的解说,还灭、悟、净是就涅槃界的解脱出离因果所做的解说。苦谛与集谛以轮回界生死因果为内容,灭谛与道谛以涅槃界解脱因果为内容。作为解说流转与还灭两种因果的四谛说,是在运用因缘,或者更普遍地说,是运用缘起的道理,分别对现实与理想进行系统的剖析,可见缘起在佛陀教法中的地位。关于缘起理与佛陀教法之间的关系,许多学者都从南传上座部的大论师觉音(亦译佛音,buddhaghosa)对“法”(dharma)这一概念的定义中寻求解释的门径。觉音对“法”的内涵做了四种区分:a教法;b因缘;c德;d现象(或译事物)。有学者认为后三项是指存在的理法,其内容便是指存在意义上的缘起理,而教法是对缘起理的解说,于是这四项就被归纳成教法与理法这样的能诠与所诠的关系。同样是运用能诠、所诠的模式解释这四项之间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前三项是指以缘起理为内容的教法,是佛陀教说意义上的法,与作为存在事物或现象的“一切法”相对。不管如何解释这四项之间的关系,缘起理与佛陀教法之间的对应关系是确定无疑的,这正是对佛陀在《中阿含》中所说的“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这句话的恰当解释。由此可见,缘起是佛陀教法的基本原理。
作为佛陀教法基本原理的缘起,不仅是组织四谛理论的核心原理,而且是三法印用以标志佛法特征的基础。不论是无常还是无我,都既是对缘起理的说明,又是缘起理运用的结果。即使是作为终极实在的涅槃或法界,也必须用缘起的道理来揭示。因此,我们对佛陀教法体系的评述,就是根据缘起的原理而不是从教法的组织系统即四谛来论述佛陀教法的重要内容的。这些内容包括无我说、业论、涅槃论三方面。下面我们首先从缘起原理的含义入手来分析佛陀的教法体系。
(一)缘起说及其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