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埃及的教育内容中,值得我们注意的还有道德教育。古埃及的道德教育在整个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敬神、忠君、敬上、孝亲的道德品质。古埃及人认为他们是神的选民,神在主宰着人的命运,给人以启示,告诫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世上出现罪恶,是因为人们违背了神的意愿;造孽的人终将遭报应,行善的人必会获得奖赏。在著名的《亡灵书》中,我们可以窥见当时对人们的道德要求及行为规范:“我从未给他人带来痛苦。我从未让任何人挨饿、哭泣。我从未杀戮。我从未雇凶杀人。我从未促使灾难降临他人头上。我从未掠夺神庙中的供奉。我从未在祭祀时弄虚作假。我从未草率处理献给神灵的祭品。我从未通奸……我从未窃取邻居的地产来丰富自己的土地。我从未侵犯别人的领地。我从未作恶……我从未靠暴力劫掠……我从未偷窥……我从未杀人……我从未偷窃谷物……我从未盗取祭品……我从未说谎……我从未诅咒别人……我从未攻击他人……我从未亵渎神祇……我从未委屈他人……”[23]只有神的意愿才是永恒的,才会变成现实。所以最早的被完整地保留下来的普塔荷太普的教谕文说:“人的计划永远不会实现,成为现实的只是神的意愿。”[24]而且他们认为,人类本身也是神的创造,神不会计较人们祭祀品的多少,神期待的只是人们的感恩戴德,所以人们必须虔敬诸神,聆听他们的指示,按神的意愿办事。在古埃及人看来,神与国王是有机的统一体,国王法老是神的儿子,是神在地球上的代理人,是人与神交往的媒介,所以,对于神的虔敬表现为对国王法老的忠诚。各级官吏都是法老命令的执行者,对于国王法老的忠诚,必然表现为对于长官的敬畏。另外,父母是一家之主,儿童必须孝顺父母,而且非常重视对母亲的孝顺,“你不应当忘记母亲对你的厚恩。她生育了你,并尽其所能地抚育了你。她哺育你达三年之久。她使你成长壮大。当你进入学校学习书写时,她每日从家中给教师送去面包和啤酒。假如你忘恩负义,她可以羞辱你,她可以将双手举向上帝,而上帝是倾听她的控诉的”[25]。
古埃及人充分利用宗教、寓言、神话、传记、诗歌等多种形式来对青少年进行道德品质教育,以养成他们节制、善良、睦邻、恤苦、怜贫等品德。例如,哈尔胡夫在其自传中说:“我赐面包给饥者,赠衣服给赤身露体者。我把失船遇难者救上陆地。”[26]而世人对于他的这种品德所做的评价是:“献给这个坟墓的主人,一千个面包和一千瓶酒。”[27]英坦夫的自传中也说:“我友好对待求助者,倾听他们的申诉。我节制,善良,和蔼,能用宽慰的言辞令哭泣者平静,对穷人我慷慨解囊”,“我慷慨而且热情,拥有食物却不吝啬。我是穷人的朋友,我乐于助人。”[28]在古埃及人看来,恤苦、怜贫,是仁慈的标志,可得到人们的爱戴与神的赞扬。正如第二十五王朝的大臣哈尔瓦在自传中所说:“我在他的城市里受到爱戴,在他统治的地区受到赞扬。我对他的臣民多么仁慈。我做的一切,人们喜欢,神祇赞扬。我从来没有过失。我赠面包给饥饿者,送衣服给衣不遮体者。我替人们排除痛苦,驱逐罪恶。我为可尊敬的长者举行葬礼。我赡养老人,满足穷人的要求。”[29]
节制被认为是上等社会人必须具有的教养,所以古埃及人极其重视对于行为的严格要求。例如,在就餐方面:“要对于自己的饮食感觉满足。假如你吃了三块面包,又喝了两瓶啤酒,而肚子仍感不足,就该对肚子加以控制。”“食物不可贪求饱腹。”[30]在教谕文学中,《对卡盖姆尼之教谕》主要讲述就餐规矩,要求饥肠辘辘者面对一桌美味佳肴要克制,战胜贪欲,等待主人来敬食。即使有人狼吞虎咽,也要克制自己不受影响,保持温文尔雅的举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