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农村女性的土地权益和民主投票权,是《中国妇女报》为农村女性利益呼吁的两类典型报道。1982年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一轮承包合同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普遍到期,《中国妇女报》的编辑在1998年开始关注该话题,并于1999年发起讨论。报社驻各地记者选取比较能说明当地问题的典型案例,其中,驻浙江记者调查了当地9名妇女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土地承包权被村干部剥夺后,4次起诉而未果的情况。此外,报纸在2008年分析了由19所高校参与调查的、关爱女孩和农村妇女权益的调查结果,发现农村妇女参选权利受到很多隐性限制,大部分村委会的女性委员比例为22%左右,农村妇女的政治权利受阻,已婚妇女的投票权被丈夫代劳,一些女性在家庭的反对下放弃投票权。这样,女性当选村主任、支书的情况较少。[11]基于这种隐性不平等现象的广泛性,报纸提出从制度层面保障女性权益,破除女性积弱的困境。“如果能从制度着手,从制度法律等层面充分体现对女性的尊重和体贴,一种新的两性文化观便不难建立起来。然而看当下的制度,不仅未能体现对女性的尊重,甚至有很多明显的歧视、漠视。最大的歧视当属广泛存在、人人皆知的男女同工不同酬。……所以,破女性积弱困境,必须从制度着手,只有当制度在每个细节都体现出对女性的尊重和关怀,相应的体现两性平等的文明观念才能真正建立起来。”[12]
在破除旧观念、提倡新观念方面,《中国妇女报》主动发起了系列报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观念虽已发生很大变化,但封建伦理道德、陈规陋习仍是女性解放的一大阻力。从1986年7月4日起,《中国妇女报》以“狠煞婚姻中陋俗歪风”为题进行系列报道,先后刊登三篇调查报告,接着发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和全国妇联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文章,以及社会各界的反应。这一系列报道共刊登各类稿件五十多篇,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此外,针对社会上的一些错误观念,《中国妇女报》主动发起讨论和批评。许多地方在评选先进女性人物时,把一些终生守寡或为年老公婆、有病丈夫做出极大牺牲的妇女评为好妻子、好媳妇和精神文明标兵。针对这种现象,报纸于1986年6月以“是精神文明还是封建愚昧”为题展开讨论,[13]质疑社会评选典型女性的标准。针对社会上出现的“美女经济”,报纸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批判,反对女性被物化。报道认为,用女**美的心态来赚钱对刺激地方经济固然有一定作用,但利用女性的容貌、身体来赚钱,把女性作为商品来刺激经济甚至到低俗的地步,是值得忧虑的“美女经济”,其背后是男权眼光的审视与市场经济的结合。
《中国妇女报》组织策划的一批有影响的报道如“男女同龄退休”“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美女经济批判系列”等,均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其中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和美女经济批判等报道策划,先后获得中国新闻奖二等奖。
其次,坚持在国内外新闻中发现女性,传播健康女性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