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之前,女性问题被淹没在社会主义“性别平等”政策的宏大话语中,成为“看不见的社会问题”。在性别抹杀的政策下,女性问题在公众话语里被边缘化。因此,在学界关于女性报纸的研究中,把这一时期政府处理关于女性问题的意识形态称为“国家女性主义”。[5]在国家女性主义指导下,女性利益从属于国家利益。澳门大学学者陈怀林认为,政府“喉舌”的地位赋予传媒巨大的“无形资产”。在“宣传部门”型的传媒制度体系中,传媒主管实际上是政府(或上级部门)在传媒的代理人。传媒主管的职责是保证传媒正常运作,为政府提供宣传和公共服务。[6]《中国妇女报》是全国妇联机关报,发挥着宣传政策的“喉舌”作用,有很高的权威性。
一、《中国妇女报》的媒介特色:为了女性 发现女性
媒介对受众的影响建立在受众对其“履约”体验的基础上,是在长期的报道中形成的。[7]在长期办报实践中,《中国妇女报》形成了独特的女性媒介特色,其新闻报道维护女性权益、移风易俗、批评社会上物化女性的陋习,表现出明显的社会性别意识。身为全国最高级别的女性报纸,《中国妇女报》超越狭义的女性新闻,[8]着力发现女性的存在,从“为了女性”的立场出发,全力维护女性利益。
首先,报纸以舆论的力量在各个领域为女性争取正当权益。中国自封建社会以来遗留的女性歧视根深蒂固,国家目前虽然已制定了性别平等和保护女性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但女性权益的现实保护还有漏洞,性别平等的道路任重道远,《中国妇女报》在此做出了大量努力。
在女性参政方面,报纸组织讨论,引导社会重视女性参政问题。中国女性在建国初期参政意识较高,曾任该报总编辑的王秀玲说,解放初期老一辈女同志经过革命大熔炉的锻炼,对政事的参与程度较高,这批人离退休后,女性在中国政界出现了断层,社会上重男轻女的思想又有所抬头。针对这一情况,报纸及时开展一系列讨论,引起社会和广大女性的重视,增强女性参与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和管理部门的意识。中央对报纸的讨论话题极为重视,中组部接连召开两次关于提拔女干部的会议,制订出各省领导班子里要有一定数量的女性成员的方略,之后各级政府机构尤其是县乡两级领导班子中女性所占比例明显增加。[9]
在争取男女平等的退休年龄方面,《中国妇女报》通过新闻报道策划来关注女性权益,开展了争取男女同龄退休系列报道。2000年8月17日—9月2日,报纸组织了“退休年龄不平等导致女性权益受损”系列报道,质疑法定男女退休年龄相差五年的规定,引起其他媒体及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越来越多的女性走上工作岗位、平均寿命高于男性的情况下,女性的退休年龄却早于男性,即便是高级知识分子和高级干部也不例外,这显然不符合客观现实和男女平等的国策。敢于质疑实行多年的歧视性退休政策,《中国妇女报》表现出可贵的勇气。同时,报社勇于实践,于2009年5月1日率先实行男女同龄退休制度,报社全体员工一律实行60周岁退休制。男女同龄退休的倡议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据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和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共同发布的《退休年龄问题研究报告》,“有超过半数的受访者,赞同男女同龄退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