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论各方通常这类虚假假定中的疏漏,最初是由人种学者发现的。人种学者日益清晰地发现发生在前国家、前政治社会中的巨变,即在前国家、前政治社会这个伟大的时代,家族和血缘关系居支配地位。这样,人种学者就摆脱了古人和基督徒关于“国家”是基本的人类自然的环境的偏见。不幸这种偏见在历史学和哲学中仍很流行。就像追随者为“大多数”而领导者为“少数”这条正规的规律一样——一条甚至适合于兽群的规律,一般说来,社会生活无疑才是这样的基本环境。甚至在早期的文化人中(不止是半开化和未开化的种族),进而在这些文化人的先辈即家庭和血缘的结合居主导地位的种族中,处处地方都存在几个世纪之久的“国家”肇始阶段的冲突,即初时存在常备的军阀阶级,然后是这些军阀阶级的富于朝气的后继者,这些后继者反对氏族制度及其形式多样的组织和法律形式,反对氏族的圣殿,反对氏族的道德、风俗、仪式和礼拜式,反对氏族对于世界的看法和认识,而遗下的是一个处于混乱之中的人类的前政治世界——一个每方面都依人们在血缘关系、年龄、他们自己的社会化和历史形成力的位次和重要而定的世界。这一事实今天被看成是对原始部落进行研究所得出的最必然的结果之一。
这类一般假设的第二个疏漏完全出诸另一个来源:晚期西方历史,据我所知,是桑巴特对历史社会学的特殊贡献而在与马克思(他青年时期的观点非常严谨)的论争中最先指出,欧洲的前资本主义世界不是由居首位的经济因素决定的,而是由另一条存在于国家和商业、政治和经济、权力结构和群体财富中的历史生成作用规律决定的——这与资本主义世界那种从一开始就在某些阶段具有越来越强有力的自身影响的方式不同。桑巴特认识到,历史的经济基础(马克思语)绝不适于全部西方历史,绝不适于全人类,绝不适于未来那个不可理解的、行将消灭所有阶级斗争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跃进自由”的时代。但是这种经济主义——当它抛却“自然主义的”特性即单单以经济条件来解释精神的自然的内容这种经济主义的“唯物论”时——对于严格限定的晚期西方历史来说,事实上大体是正确的,不过仅仅限于西方的历史。在我对这一见解做过一些讨论之后,桑巴特更详尽地发展了我的观点,特别是在他的主要著作的第二版以及题为“权力的财富与财富的权力”的章节中。
基于上述看法,我似乎觉得,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在种族、权力和经济这三大组实因素之间不存在稳定而独立的易变物。然而,就对精神史的限制和解放而言,却存在调节这些作用力的规则,即在这一种文化各个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存在各自不同的调节规则。由于这一原因,在经验主义历史学家中和方法论历史学派中流行的机会主义,正像前面所谈到的那三个流派的虚假假定只把一个因素当作居首位的因素一样,是站不住脚的。
多年以来,人们对社会学动力问题的研究,只着重于真实历史本身,而不去研究真实历史对精神史的影响。关于真实历史对精神史的影响,我们在这里单独讨论。我力求从几个方面来论述我的观点。特别是,我力求把这种研究建立在人类冲动发展规律理论的基础上。这些研究成果就是我已经谈到过的次序规律。其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