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支配的”意向——因为人的每一个行动既是精神的,又是受冲动支配的——更确切些说,最终指向理想的目标或现实的目标的意向,是我们用来区分文化社会学和实因素社会学的依据。当然,当实验物理学家在做实验,画家在画画,音乐家在演奏乐曲或创作乐曲时,他们也在变革现实。然而,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达到一个理想的目标,例如为了获得自然知识或为他们自己和他人获得欣赏和理解上的直觉的美感。另一方面,商业管理人员,通常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而存在的、地位最低下的熟练工人和任何一个其结果和目的在于变革现实的工作人员(例如与学者和工艺学家有着明显区别的实验技术员),以及选举中地位显赫的政治家及其选民,他们的确都要与大量有准备的、特别是朝向理想领域的知识性活动打交道。不过,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真正客观的利益,即为了影响现实的变革。这种活动一方面在理想领域内终止,另一方面也在现实世界中结束。所有企图不追溯饥饿冲动而去确定经济基础的界限的理论,不考虑权力冲动而去划定国家和类似国家结构的基础的界限的理论,不问性冲动而去划定婚姻的界限的理论,对此我们就像否定招魂术荒唐的仪式那样将其否定。那种认为经济跟人们的营养和求食冲动无关的看法是愚蠢的,因为存在着出版社和艺术品商店,因为我们可以买卖书籍和金凤花,因为甚至与经济无关的动物皆有寻求营养品和滋养自己的冲动。因此,认为经济学是以知识和推理为条件,它能像艺术、哲学、科学等那样被精确地确定下来的看法是愚蠢的。事实完全不是这样!没有营养冲动和生物学意义上的客观目标,就一定没有经济学——也一定没有出版社和艺术品商店。没有权力冲动,就一定不存在国家、政治的文化、国家制定的法律,以及权力冲动可能涉及的一切事物。上述问题中唯一正确的应是:如果精神及其规范的规律不存在,经济学和国家等就一定不存在。因此,关于人的精神的理论是文化社会学必要的先决条件,关于人的天性冲动的理论是实因素社会学必要的先决条件。
把社会学划分为文化社会学和实因素社会学、上层建筑社会学和人类生活下层建筑社会学,这当然是一种建立在两个极端上的划分。在两个极端之间,存在大量的中间性的过渡。例如工艺学的发展,就根基于经济因素、政治法律因素和科学因素。或者说,与“纯”艺术相比,工艺学是一种带目的的、功利的艺术类型,它受权力之中的社会准则和理想的制约,比如说受宗教统治阶级的制约。但依靠特殊的规律去典型地描述和确定一个与两极有关的、受社会学制约的事件,再依靠特殊的规律(即一方面,依靠精神自身自主发展的特殊规律,例如规律合乎逻辑的理性发展或宗教史上上帝无所不在的逻辑等特殊规律;另一方面,依靠社会学的实因素——它们是特定制度的和它们自身诱导性的因素——决定作用的特殊规律)去确定这一事件中何者受制约——这的确是社会学的主要任务。不过,如果没有上面提到的关于文化社会学和实因素社会学的划分,社会学的这一任务是不能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