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们知道,迄今为止的所谓“现代哲学”其内在的自我发展(形成了许多十分不同的大的流派)最终导致这样一种局面,即凡古代哲学观念的双重要求中所表达的一切,它均加以反对——古代哲学观点是同时作为信仰的自觉自愿的婢女(作为其最高荣誉)和作为一切科学的女皇(作为其次高荣誉)。经过一段漫长的时间,哲学由作为信仰的“自觉自愿的婢女”渐渐地变成了信仰的僭越者,并同时成为科学的婢女。当然,说它是科学的婢女,要分情况而定,因为我们赋予它的使命要么是把各门科学的结果“统一”成所谓天衣无缝的世界观(实证主义),要么是充当所有科学的警卫,负责对它们的前提和方法加以比科学自身力所能及的要更进一步地落实(批判哲学或所谓“科学”的哲学)。
由于事情自身的原因,我们很容易发现,哲学与信仰和科学之间的新型关系颠倒了欧洲精神形态曾经达到的真正关系,这种颠倒既深入彻底,又影响广远。但这只是构成市民阶级——资本主义时代核心的一切价值秩序的内在颠覆和精神与心灵的失序这一更加广泛的现象中的一个特例。事实上,我们在此所见到的正是智性世界中的奴隶起义,它和道德领域里(单称个体主义反抗休戚与共原则,反抗生命价值和精神价值,以及超逾它们的功利价值反抗救赎价值)、制度中(主要是国家反抗教会,民族反抗国家,经济机构反抗民族和国家)、阶层中(阶级反抗阶层),历史观中(技术主义和经济学历史论)、艺术中(目的思想反抗形式思想、手工艺术反抗高级艺术、导演戏剧反抗作家戏剧)等以下犯上的类似起义,构成了整个价值颠覆的统一症候学。
使哲学成为一种与信仰为敌,甚至要取代信仰的“世俗智慧”(文艺复兴)和越来越成为不是这种便是那种科学(如几何学、数学、心理学等)的低贱的奴隶和妓女,这样两种过程是同时进行的,对此,我们不应生疏。就本质而言,这两个过程是一体的,并共同亦步亦趋地遵循这样的原则:即理性的发展十分独特,以至于无论是相对于一切本能生命而言,还是就其在丰富多彩的感官现象序列中的所有“使用”规律来看,它都永远拥有君临一切的自律和权力。然而,当它拒绝其绝对自律在事物本质中的条件,即它在屈尊的美德和自愿奉献的精神方面主动地依赖作为原初之光的上帝,那么,它同时也应自觉自愿地遵从于上帝的启示秩序,即它同样必须被规定为绝对的他律。只有作为信仰的“自觉自愿的婢女”,哲学才能保持住作为一切科学的女皇的尊严;如果哲学胆敢充任信仰的主人,那么它必须成为“一切科学”的婢女,甚至奴隶和妓女。
如果说我是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哲学”和“科学”二词,并以此来严正指出,哲学作为一切科学的女皇不必非得属于科学,甚至完全成为“一门科学”或所谓“科学的哲学”,那么,在此我想对我的措辞加以辩解。我的辩解主要针对胡塞尔,他有关哲学的实际观念同我这里所阐述的哲学观念称得上是大同小异,但他明确地把哲学称为“科学”,因而同我的用词有所差失,应当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