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是不是这样一来哲学的一般精神立场亦已得到充分确定呢?我认为并非如此。因为还缺少一个把哲学和哲学家无可争议地联系起来的环节。该环节就在于,哲学是认识,而哲学家是认识者。至于这个基本事实是否美化了哲学家,甚至对哲学家和他的一举一动都代表了人的所有此在的最高本质,或者只是把哲学家放在任意一个阶层的重要地位上,这些都是次要的问题。无论如何,哲学都是认识。即便有限位格的存在核心介入本质,并非就是认识,或者说超越了对存在者的认识,也不能因此就认为哲学家不是认识者,而只能说哲学并不就是赋予人的最直接的介入本质的手段。所以,从这种方法论意义上讲,任何一种哲学都是“唯智主义”的,不管它内容上的结论如何。是否只有哲学,即发自人类主体的本能认识,就其本质而言能够实施终极性的深刻“介入”,这就完全要看实际本质的内涵及其秩序,最终还要看如果允许,我们称之为一切本质的原始本质的内涵而定。因为介入原初本质的基本形式关键取决于它的内涵。俄耳甫斯派(Orphiker)认为,心灵处于极度兴奋状态时,其中的“所与者”是一种混沌未化而又极富创造力的整体冲动(Alldr?ngen),因此他们势必要认为,作为阿波罗艺术的哲学无法胜任这种介入。对他们来说,最终介入原初本质的方法不是认识,而是狄奥尼修斯式的灵气(Rausch)。如果原初内涵是整体冲动,那么,最直接介入的恰当方法只能是共同冲动(Mitdr?ngen);如果原初内涵如费希特所说,是永恒的道德应然,那么,适当的介入方法便是共同的道德应然;如果原初内涵是约翰的基督意义上的大爱(All-liebe),那么介入方法只能是包括这种大爱在内的原始的共爱(Mit-Lieben);如果原初内涵是(柏格森“生命冲动”意义上的)普生(All-Leben),那么只能是移情式或同情式的共生,或是人摆脱普生而向作为“生命”过渡形态的物的超生(Herausleben)。如果原初本质是古代印度教意义上的全梦式的梵(Brahman),那么,我们的同梦(Mit-tr?umen)便是最深刻的终极介入。如果原初本质是佛教意义上的空或无,那么,只有绝对死亡中独特的存在扬弃,即“遁入涅槃”能够介入其中。不过,话说回来,上述情况中无论何种成立,也绝不能得出哲学不是认识,即哲学不是称为认识的那种介入本质的特殊方式。哲学家之作为哲学家,如果得出任何一种这样的结论,那么,他的运思便告终结,他便不再是哲学家,因为他认为本质在其运思中犹如置于彼岸。因此,除认识外,哲学家不得赋予哲学以别的使命。但总是在诸如此类非认识的介入本质的方法出现之后,哲学家才反思他实现介入的途径,并通过阐明“介入”的内在技巧来展示这种途径。所以,谁如果想褫掉哲学中的这种形式的“唯智主义”,那么他对自己的所求也将一无所知。我们可以告诉他,他已经失去其天职;再想在哲学或哲学家身上别作图谋,对他来讲已无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