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1527—1602年),号卓吾、笃吾,又号宏甫、百泉,别号温陵居士,福建泉州晋江人。泉州是我国古代海外贸易发展较早的地区,而李贽就出生于一个航海经商世家。李贽少时通习五经,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考中举人,历任县教谕、南京国子博士等职。嘉靖四十五年赴京师任礼部司务,位微俸薄,但他安之若素,一心访学闻道。是年始习王守仁学说,后师事王艮之子王襞,得泰州学派真传。万历五年(1577年)调任云南姚安知府。这期间他非但对王学有深入的了解,而且又广泛涉猎释道之学,对自我生命的感悟有很深的认识。他以举人的出身而踏入仕途,使得他只能长期辗转奔波于薪薄俸微的下层官员位置上,未享受到宦途的乐趣。于是在万历八年(1580年),他决定避开繁冗的公务而辞去姚安太守的职务。辞官后他一直住在好友耿定理家从事学问的研究。万历十二年(1584年)因好友去世,他又只身一人到麻城龙潭湖芝佛院,专心治学近20年。其间他曾在麻城讲学,影响巨大,他的大部分著作也在此时完成。他的《焚书》一经出版,就被列为禁书。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藏书》刊行,又遭人弹劾,以致万历三十年(1602年)被捕入狱,自刎而亡。
李贽手迹
李贽一生学术颇杂,就其主体而言,儒释道兼容并蓄,并以自我之所悟而融贯之。他博览群书,纵横百家,继承和发展了泰州学派的思想,非儒非释非道,亦儒亦释亦道。他为人耿直狷介,真实无隐。他从世俗事务中超拔而出,为的是获取一个真正的自我。[21]
平等观 李贽被称为“儒教的叛逆者”。王学的“良知”说及王艮的平等观对李贽思想的形成均有很大的影响。同中国古代许多思想家一样,“道”也是李贽哲学思想的核心,只是他对于“道”有与众不同的理解。李贽所谓的“道”是人自身的道,道不仅在人间,而且还蕴于每个人的心中。道是人的本性,是人的自我需要,“道”的表现不外乎日常生活。他指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除却穿衣吃饭,无伦物矣”[22]。这一认识与王艮的“日用是道”思想一脉相承。他强调道的世俗特性,自称所喜欢探究的是百姓日用之“迩言”,对于“迩言”,他解释说:“如好货,如好色,如勤学,如进取,如多积金宝,如多买田宅为子孙谋,博求风水为儿孙福荫,凡世间一切治生、产业等事,皆其所共好而共习、共知而共言者,是真‘迩言’也。”[23]可见他在泰州学派肯定物欲的基础上,更加充分地宣扬物欲的价值,把百姓的物质利益和欲望视为整个道德体系的基石。因此他认为,圣圣相传的“道”并非高不可攀,而是于日常生活的举手投足之间即能寻觅。
由于“道”表现于日常生活中,李贽就把“道”视为“饥来吃饭困来眠”的人们基本物质生活的自然要求,并说这才是“自然之性”,而且人人具有,即使凡圣之间,愚夫愚妇亦与圣贤殊无差别。基于这样的认识,李贽认为人无贵贱。他虽没有明确否定三纲五常的伦理规范,但却表达了他对等级规范、礼法的无情蔑视和嘲弄,表达了人人生来平等的观点。他提倡男女平等、君民平等,具有反传统的色彩。相对传统儒学而言,李贽的平等思想无疑是一种认识上的超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