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艮以其简易朴素的思想修改阳明心学,对儒家经典的解释也师心自用,但在行为方式上也十分怪异狂放。王艮生前喜古服异行,给人一种狂怪不近人情的印象。嘉靖二年(1523年),他服五常冠及深衣绦绖笏板,乘招摇小车而进京讲学,在京师造成不小的轰动效应。但貌似狂诞的举动背后却是由其并不狂诞的信念作为支撑,这便是其圣人意识,强烈的救世情怀。据说王艮在29岁时,曾做过一个梦,梦天坠压,百姓惊号,他“奋身以手支天而起,见日月星辰,殒乱次第,整顿如初,民相欢呼拜谢”,醒来但见“汗淋沾席”,“顿觉万物一体”,乃“毅然以先觉为己任”。无论此梦是真的还是王艮有意编造,都说明王艮所具有的以天下为己任的承担意识。所以王艮强调无论在朝为官还是身居草野,均应为国为民,并且他基于“天地万物一体”的认识,提出了“身与天下国家一物”的命题,这也正是他的“淮南格物”说所阐释的思想。
王艮不善思辨,从整个思想体系上来说,并未超出阳明心学的框架,但他“淮南格物”的理论却独具特色,而且也是他思想特色的集中体现。格物本为《大学》条目之一。朱子讲格物即穷理,阳明训格为正,格物即正物。但无论穷理抑或正物,均未能离开心性的修养。而王艮则与之不同,他把“格物”落到了由端正自身出发的对于天下国家“正”的实处。他释格物“格如格式之格,即后挈矩之谓。吾身是个矩,天下国家是个方。挈矩则知方之不正,由矩之不正也。是以只去正矩,却不在方上求,矩正则方正矣,方正则成格矣,故曰格物。”[20]由此引申出安身立本的理论,提出“修身立本”、“反己自修”等强调完善自我的观点。
身修即可安身,在王艮看来,“安身立本”内涵着人我之间的某种对等关系,个人的意志、欲求既不可强加于对方,亦不能受制于人,而是要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若就人与道的关系而言,则身与道处于同等地位。王艮辨析人与我、人与道的关系,突出了个人的政治地位和价值判断的权威性,这正是实现道德实践的前提。将这样的认识用之于政治实践,如果不能安身,也就谈不上安天下国家。因此,王艮的“安身立本”在突出个人的意志和价值的同时,又树立了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的宏愿,他强调修身正己的目的是为国为民。这种意识,不仅局限于王艮启蒙教化的讲学,还将其融入现实政治的参与中,泰州后学所具有的急人之难的侠义精神,则显然与王艮以天下为己任的承担意识有直接的联系。
然而要安身,首先要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物质需求,保证基本的生存权利。王艮以维护个人利益和安全为出发点,他又强调保身。但他所讲的保身,又不是单纯以一己之利为目的,还融入人格道德实践,提出保身必然爱身、尊身,并提出尊身立体的主张,把尊身与他所倡导的“百姓日用之学”的“道”相结合,要求“尊道”。这种认识体现了王艮在确保自身物质需求和保障肉体生命的同时,对人格尊严的看重。这种观点在正、嘉时提出尤堪注目。嘉靖初年的大礼仪,使诸多官员横遭廷杖贬谪摧残,士人欲保身则唯有离开仕途而归隐,于身不保,遑论其他。到嘉靖中后期,士人之人格操守已大不如前,诸如附势谄媚、假公济私已不属罕见。因而,可以说王艮适时提出这样的观点并非多余,虽然无助于挽救朝中士风的败坏,却也推动了晚明士人对自我价值的追求,以及对追求自我价值的肯定。
二、何心隐的“师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