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格尔顿指出,“意识形态”并不泛指所有的意识形式,而是特指那些“能够反映、代表或表达一定阶级的基本价值取向且具有明显政治意义的信念体系”①。“归根结蒂,一个社会的统治意识即是那个社会的统治阶级的意识……这种社会知觉结构(意识形态)确保某一社会阶级统治其他阶级的状况或者被大多数社会成员视之为‘当然’,或者就根本视而不见。”②
但是并非所有的语言都可以与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应该说只有那些与物质生产关系决定的利益和政治权力相关联的话语才具有意识形态性。伊格尔顿坚持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出发,把“话语”“权力”"政治"关联起来,他解释说,“政治是指维护或挑战社会秩序的权力过程,而意识形态指这些权力过程在表意领域的进行方式”③。因此,他在表述过程中,经常使用“政治权力”和“话语斗争”这些范畴。如果说意识形态是特定人类主体之间实际使用语言所形成的习惯方式,那么有效的意识形态批判就应该是在具体社会语境中进行的具体话语分析,尤其是要审视特定话语所服务的权力利益和所产生的政治效果。
(二)整体主义
伊格尔顿的“文化政治批评”是一个较为系统的理论体系,表现为在分析文化与意识形态关系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整体主义的思维方法。既注重分析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性,又注重它们之间的互动性,以实现其共时性和历时性的统一。
他指出文化具有整体性的特征,并与文明密不可分,必须以整体论的视角坚持文化概念的系统性,因为“文化是文明生活右书页的无意识的左书页,是必须模糊地在场以便我们能够行动、被想当然接受的信念和爱好。它是自然出现的,是在骨头中产生,而不是由大脑孕育的”①。伊格尔顿坚持文化意义的辩证性质,“文化不仅是我们赖以生活的一切,在很大程度上,它还是我们为之生活的一切”②。文化其实就是一种整体的生活方式。
文化还是一种生产形式和生产过程,这一点对于文化的功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如何说明艺术中‘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即作为生产的艺术与作为艺术形态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批评当前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③。他将文化的复杂关系结构理解为一种“生产”关系或物质关系,这种社会经济关系集中表现为政治权力的结构形式,因此,“文化生产”既表明作为精神和价值的文化不可能独立于物质条件之外,最终决定于作为社会根本结构的一般生产方式,同时也表明这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不断变化和生成的物质过程,最关键的是全体社会成员都有机会参与文化实践过程,伊格尔顿坚持从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入手来分析文化生产的特点,突出了文化的整体性特征。
伊格尔顿将意识形态置于整体的系统和动态的过程中,他指出,“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批评的核心概念,因为“马克思主义批评是一个更大的理论分析体系中的一部分,这个体系旨在理解意识形式,即人们在各个时代借以体验他们的社会的观念、价值和感情”①。伊格尔顿看重的恰恰是意识形态天然地与充斥着阶级利益纷争的历史现实和社会生活之间的紧密联系。在伊格尔顿看来,意识形态批判和文化批判一样也是人类解放工程的一部分,正像他所说的:“如果说意识形态理论不无价值,那是因为它有助于照亮从那些致命的信念中获得解放的实际过程。”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