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作为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形成的标志,他在书中从两个层面对意识形态进行了充分的论述:一是指以费尔巴哈、鲍威尔、施蒂纳为代表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二是阶级社会“观念的上层建筑”,具有虚假性和阶级性,因为它是统治阶级为了掩盖社会矛盾和剥削真相维护自己统治的思想体系。相较于马克思后期更成熟著作中的反思,《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意识形态的论述还是产生了一些关键性的变化,比如从早期援引的“照相机比喻”发展到对“商品”这一核心概念的发现,“商品”其本身也被发现蕴含了真实的力量。这就说明,马克思在物质性的生产中发现了意识形态的因素,即意识形态的生产并不仅仅是物质生产的结果和产物,它与物质生产活动也是结合在一起的,并且在统一生产过程中,互相影响、彼此促进,共同形成了社会权力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
在《资本论》一书中,马克思着力强调了资本主义的社会现象形式与作为其基础的生产关系之间的区别,“商品”起初看起来是极为简单普通的,再仔细分析发现它却是“一种很复杂的东西,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①。为什么普通的劳动产品一有了商品的形式就具有了谜一般的性质呢?马克思指出,这是由于商品的价值是由人类一般的、抽象的劳动决定的,“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取得了劳动产品的价值形式,用劳动持续时间来计量的个人劳动,取得了劳动产品的价值量形式;最后,生产者之间的体现他们的劳动的社会性的关系,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的形式。正因为如此这些产品变成了商品,也就是说,变成了既是可感觉又是不可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②。马克思在这里指出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中劳动产品的物质属性和社会属性,也就是说,商品生产过程中既是有形的商品的生产,同时也是无形的社会关系的生产,它们是同一生产过程的两个方面。
但是,马克思认为,价值形式和价值关系与产品的自然属性没有什么关系,而与人们的社会生产方式有紧密关联,“这只是人与人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之间的关系的虚幻形式。”马克思借用宗教世界的幻境来比喻这一现象,“在那里,人脑的产物表现为具有特殊躯体的、同人发生关系并彼此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在商品世界里,人手的产物也是这样,这可以叫作拜物教。”①实际上,马克思使用“拜物教”一词,一方面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本质的异化,另一方面也说明人与人的关系隐藏在物与物的关系之中,人们注重于物与物的关系,而忽视了物与物关系背后的人与人的关系,从而对社会生产产生了误识。
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被掩盖在商品生产和交换之中,这种生产交换活动在人们的意识形态中却不能得到如实的反映,而是颠倒地呈现在人们面前,“在竞争中一切都颠倒地表现出来。经济关系的完成形态,那种在表面上、在这种关系的现实存在中,从而在这种关系的承担者和代理人试图说明这种关系时所持有的观念中出现的完成形态,是和这种关系内在的、但是隐蔽着的基本内容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概念大不相同的,并且事实上是颠倒的和相反的。”②在这里,意识形态的观念仍然处于颠倒和掩盖人们之间真实关系的观念的内涵之中,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经不太强调意识形态的虚假含义,转而重点突出在被认为是反映了某种真实的、资本主义社会所固有的事物,意识形态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产生的思想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内在地包含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权力关系的内涵,这种内涵是通过间接复杂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在后来的《共产党宣言》一书中,马克思进一步提出意识形态是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结构的意涵,它本身也是一种真实力量,如何去除这种虚假性和阶级性,他认为唯一的途径就是进行实践的共产主义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