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揭示了意识形态与物质生产的关系,意识形态作为精神生产的一部分,是在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基础上产生,并随着物质生产活动的改变而改变,也就是说,意识形态生产的基础就是物质生产方式,其中的物质交往关系也就是以后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可见,在马克思这里,已经包含了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角度考察意识形态的思维和内容。
马克思将意识形态范畴置于社会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活动之中,认为要想改变世界,不能仅仅通过意识形态的变革或观念的革命,更需要现实层面的斗争实践,推翻旧社会统治的物质基础,尤其是经济基础,才能真正实现人类的解放。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张必须进行物质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不是仅仅进行思想上的革命,他明确说过:“实际上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①只要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发生了改变,意识形态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所以从物质实践角度来解释意识形态是科学的,但马克思同时也认为并非所有的思想都是意识形态的,“使思想转化为意识形态的,正是它们与劳动过程所固有的社会和经济关系的冲突性之间的关联”②。从根本上说,一是这些冲突来自体力和脑力劳动的社会分工,意味着从劳动与劳动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上开始出现分配不公;二是这一过程中出现的私有财产合理存在,以及私人与公共利益不一致的局面,开始赋予特定思想以意识形态的力量,这些思想掩盖了社会冲突和矛盾,为经济权力分配的不平衡进行辩护。
《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创造性地提出意识形态的本质是实践的,而意识实践的特征首先就是生产掩饰社会经济关系本质的神秘和幻象。在这种语境下,意识形态具有贬义的性质,“在马克思自己看来,意识形态的贬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意识形态与唯心主义相联系在一起,而唯心主义作为一种哲学观和唯物主义是相对立的,任何正确的世界观在某种意义上都必定是一种唯物主义观点”,在意识形态与社会生产关系的关联方面,则体现为一种“公平”的假象,“第二,意识形态与社会中的资源和权力的不公平分配联系在一起,如果社会的和经济的安排受到怀疑,那么作为其一部分的意识形态也会如此”①。在此意义上,早期的马克思视之为虚假意识,只有那些掩盖了剥削真相、社会矛盾的思想才是意识形态的,他提出了意识形态的实践性特征,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生产过程,与社会权力关系的生产紧密结合在一起,是社会结构生产和再生产的重要参与因素。
《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中的重要著作,对意识形态思想的发展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伊格尔顿在借鉴最新意识形态理论的基础上,对马克思当时的意识形态思想进行了深入的解读,主要表现在坚持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前提下,对意识形态的虚假性特征重新理解并作出界定,对意识形态的内在冲突特性进行深入分析,对意识形态的感性维度做出独特的阐释,从而将意识形态的研究引入到实践领域、内在视阈与感性维度的中来,在一定意义上积极地创新了《德意志意识形态》文本中有关意识形态思想的研究范式,拓展其理论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