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文本生产的基本属性是社会属性,是受后天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影响,那么,伊格尔顿认为,在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上,作为后天因素的文本内容决定文本形式的具体样式,文本形式是文本内容的一种表现形式,根本上受到文本内容的制约。伊格尔顿认为,“形式是历史的由它必须体现的‘内容’决定的,它们随着内容本身的变化而经历变化、改造、毁灭和革命。‘内容’在这个意义上优先于‘形式’”,文本内容决定文本形式与马克思主义中物质生产方式决定上层建筑的含义相似,“正像对马克思主义来说,是社会物质‘内容’即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决定社会上层建筑的‘形式’”①。既然文本形式与文本内容之间存在着这种关系,那么,文本内容是如何决定文本形式的呢?我们首先看一下伊格尔顿是如何规定文本内容和文本形式的。伊格尔顿指出,文本的内容有两个:一个是历史真相,一个是意识形态材料。这两个因素都是先于文本形式而存在的,而文学文本在对历史真相和意识形态材料进行加工的时候,同样受到意识形态的支配性影响。因此,扭曲的历史真相和意识形态的内容决定着文本形式的表达方式和风格,文本形式是为意识形态服务的。
关于文本形式,伊格尔顿认为,文本形式绝不仅仅是文本技巧,其构成因素也是非常复杂的,它“通常至少是三种因素的复杂统一体,它部分地由一种相对‘独立的’文学形式的历史所形成;它是某种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结晶,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小说方面的情形;还有,我们后面将看到,它体现了一系列作家和读者之间的特殊关系”②。
实际上,伊格尔顿规定了文本形式的三个特征,即相对自律性、政治性和关系性,这三个方面都包含在文学形式之中,使得文学文本与意识形态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微妙关系。文本形式的独立性是指文学与意识形态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的关系,它与意识形态总是或远或近地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体现为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效果。如果**裸地倒向意识形态的怀抱,文学也就不能称其为文学了,所以伊格尔顿指出“在文学形式变化和意识形态变化之间不存在简单的对称关系。如托洛斯基所提醒我们的,文学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它部分地按照自己的内在要求发展,并不完全屈从意识形态的每一次风向”①。
但越是存在这种模糊性,文学就越能发挥意识形态的功能,或许正是在这种“似非而是”的情形下,文学更隐蔽地行使了意识形态的功能。在分析艾略特小说的意识形态时,伊格尔顿就认为“必须把艾略特的文学生产放在‘一般’意识形态的层次上来理解”②,这也说明,尽管文学不直接服从于意识形态的需要,但是文学形式的独立性和自律性只是相对的和有限的。文学形式具有政治性,它既选择政治内容也是政治内容选择的结果。文学艺术形式不是单纯的形式,必然涉及政治关系,不同的文学形式选择不同的政治性内容,而不同的政治内容的文学形式表达也不尽相同,由于社会地位和文学地位的不同,文学对历史真相和意识形态材料加工的态度和方式会有所差别,所以就会产生不同的文学形式,从而具有不同的内容和观众。文学形式也体现了一定的社会关系,主要是作家和群众之间的关系,不同的文学形式面对的受众也是不一样的,这既与文学形式表达的内容有关,也与受众的生活经历和文化素质以及爱好趣味有关。从这一点上就可以区分出文学形式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而这些形式背后的内容及其地位,既反映了受众的社会地位,也显示出意识形态的作用,一般而言,面向大众的文化形式总是与被称为“低俗”的内容有关。
3.文本的交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