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变化是无意出现的,还是出于某种目的的设计?前文业已指出,到西汉哀帝元寿二年的仪注中,上计结束时,还是司徒出面接见计吏,并遣吏宣读敕文。王莽新朝情况不明。上文考证则显示,皇帝召见计吏、授官与计吏代替刺史奏事均出现于光武、明帝时期,我们不能不从东汉初年的政局中找寻变化的背景。
首先,需要对上计活动这几方面变化的时代意义略做分析。对比西汉,一个突出的变化就是计吏在京师不仅要赴司徒、司空府上计,还要参加次年正月的若干礼仪活动,至少有两次机会面见当朝天子,且还有可能获得官职,留任郎官,最为戏剧性的莫如窦玄,因容仪绝众,被皇帝选中,做上了天子的乘龙快婿。
计吏参加正旦的朝贺,如班固《东都赋》所言:“春王三朝,会同汉京。是日也,天子受四海之图籍,膺万国之贡珍,内抚诸夏,外绥百蛮。”①
承担上呈“四海之图籍”的,当是参加朝贺典礼的郡国计吏,同时还要向皇帝纳贡。这一仪式年复一年地举行,确如渡边信一郎所言,带有相当的仪式性,实现的是“对皇帝和命官之间的第一重君臣关系的更新和再确认,以及对皇帝的臣服”,并“象征以皇帝为代表的中央政府和地方郡国之间贡纳-从属关系更新的场所”。①此外,计吏还要向皇帝汇报郡国的谷价、民所疾苦,而皇帝也会随机提出各种问题:光武帝便曾“问其风土及前后守令能否”;明帝一次正旦朝贺,好奇地问日南郡的计吏“日南郡北向视日邪”。问题若流传至今,恐怕一定是千奇百怪。不过,古怪的问题虽多,关于郡国的治绩一定是难以绕开的核心。从西汉时期丞相对计吏的“敕”,到西晋武帝对计吏的五条诏书,不难发现内容上的延续,这正是皇帝关注的核心。
西汉时,皇帝要想向计吏了解情况,则要遣近臣问询,而非自己召见;东汉皇帝则从幕后走上前台,直接掌握和了解郡国的情况。
计吏受官,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司徒的人事权,扩大了皇帝任用官吏的范围。《汉旧仪》卷下载旧制:“令六百石以上,尚书调;拜迁四百石长相至二百石,丞相调;除中都官百石,大鸿胪调;郡国百石,二千石调。”②东汉以后此制应得到沿用,甚至到顺帝阳嘉元年(132年)十二月诏书规定“今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次年郎颛上疏亦云“今选举牧守,委任三府”。③实际到了北朝、唐代,还是存在任用权限的区分。唐代就明确规定五品以上分册授、制授与敕授,由宰司进拟,皇帝批准,六品以下旨授,由尚书选用。①西京上计尚有以长史、守丞担任者,甚或律令有如此规定,故留下“守丞长史上计事竟”之类说法,但实际的担当者,已逐渐沦为普通小吏①,这样也就从异地为官的长吏逐渐转为由本地出身的郡国属吏来承担。东汉以后负责上计的上计掾、史更是从郡国属吏中挑选,东汉时期郡国属吏依然延续西汉的传统,秩次最高不过百石。②按照西汉旧制,若要以功次升迁到二百石的长吏,则由丞相府负责,无关皇帝;若按照东汉时期影响日大的辟除一路,亦要有府主的拔擢,同样不需要皇帝出面。而光武帝时始见,后逐渐成为惯例乃至制度的计吏受官,一定程度上侵夺了司徒任官的职责,扩大了皇帝选任官员的候选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