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据《元延二年日记》,该年师饶四次赴彭城,只有一次循此路,其他三次均未经过下邳,或是经武原,或是直接从郯县至吕县。②看来,在平原地区,尽管存在朝廷设置的邮路,但因县级设置多、道路交错,大道之外,还有各种间道、便道,各种接待机构密布,官吏出行道路往往有不同选择,未必一定取道交通干线或邮路,因此,在估计东部平原地区传舍接待任务时,不再依据是否位于交通线来划分接待任务的数量与等级。山区、丘陵或人迹罕至的边地,则继续考虑与交通线的关系。
如果将附录二所收的交通线绘制在西汉时期的历史地图上(见本书附图),可以看到当时以长安为中心的路网分布情况,同时,根据具体道路是由多少条路汇聚而成,可以推知其承担的交通与接待任务的多少。如果将交通线之外的郡、县的接待任务量视为1,起始段的交通线,如西南地区的邛都(越寓郡治)—江原段(成都的前一个县)的11个传、置的接待任务量应为2,同样属于此路另一分支的味县—武阳段(成都的前一县)的20个传、置的接待任务量亦为2。两条分支在成都汇合后,到下一汇合点葭明之前的“某置”,共8个传、置,接待任务为(2+2)+1=5。而江州(巴郡治)—某置(葭明前一置)的11个传、置的接待任务亦为2,葭明至“某置”(渭河道上的西边起第二置,与褒斜道汇合前一置)的11个传、置,接待任务量则为(5+2)+1=8。长安以西的渭河道西通西域,时称“空道”,任务繁多,其接待任务多于一般的要道,任务量计为4,则龙勒—小张掖的29个传、置任务量为4。自小张掖始,此道分作南北两途,北线经安定郡至长安[播(僭)次—茂陵的23个传、置],南线经金城郡、陇西郡至长安(鸾鸟—虢县的22个传置),每线所经传、置的接待
任务则为2+1=3。其中南线虢县以东某置至槐里的道路(4个传、置),则汇聚了来自西域与巴蜀的两条道路,以及褒斜道,其接待任务量为8+2+1+1=12。
其他地区的接待任务亦依此类推,唯一有别的是,若当地有数条道路时,接待任务量则平均到各条上,如从番禺(广州)北上至长沙的道路,中间分为三途,则具体根据分支情况计算:
番禺经郴县(桂阳郡治)—来阳(鄙县前一县)的12个传、置为1。番禺—某置(广信的前一置)的8个传、置为1。
广信经始安至某置(泉陵的前一县)的14个传、置为1.5+1=2.5某置(广信后一置)经经富川至某置(泉陵的前一置)的11个传、置亦为1.5+1=2.5。
泉陵—钟武(鄙县的前一县)的5个传、置则为(2.5+2.5)+1=6。鄙县—棘阳(宛县的前一县)的22个传、置则为6+1=7。
到宛县后复分为三途,不过,经武关至长安一线最为近便,亦使用最多,余下取道洛阳的道路应使用较少。前者计为5,后两途各计为1。
宛县(南阳郡治)经武关至蓝田(霸陵的前一县)的12个传、置则为5+1=6。
宛县经鲁阳至某置(洛阳的前一置)的6个传、置则为1+1=2。宛县至襄城(阳翟的前一县)的6个传、置①亦为1+1=2。
以上仅是示例。所有各线内各段的接待任务量均标注在附录二中,按接待量统计的传、置数量则见下表。
根据附录三的计算结果,可以将西汉末年全国范围内的传、置,按照接待任务的比例划分为七等①。
如果以上文推算出的东海郡元延二年每个传舍、置接待任务162晚为一般传舍、置的年度接待任务①,视为1,则可以根据上表,计算出全国传置接待任务量与花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