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立刺史,依六条问事郡国,国内外学界研究颇丰,无须详论。只是一些问题尚存歧见,其中之一是与本文有关的刺史所属及奏事对象。
关于所属,至少两说并存:一是认为由丞相派出,或强调前身为丞相史,在监察地方之外,尚有部分行政职能;二是认为隶属御史中丞(或御史大夫),是皇帝派出的使者。劳翰、周长山认同前说,论证最为细致的则是王勇华①,福永善隆则认为是由武帝时设立的丞相司直来统辖。②后说最早为王鸣盛提出,樱井芳郎、安作璋与熊铁基、林剑鸣、孟祥才、廖伯源、汪清、史云贵、楼劲与刘光华亦持此说,熊伟有所涉及。③严耕望的看法实则前后不一,一方面认为其后督察州刺史之职任似仍落在御史府,由中丞主其事,另一方面后文则又说“今别置专员,直辖于丞相府”④,王勇华认为刺史行政上隶属于丞相,与御史中丞之间没有组织关系,但刺史的监察业务受到中丞的监督,一方面,刺史的奏事簿要呈送丞相府,以便考核地方官吏的能否,另一方面,皇帝要通过御史中丞查看刺史的奏事簿,他并推测奏事簿亦如计簿,分为正本与副本,分别呈送丞相府与中丞。⑤楼劲、刘光华则认为隶属关系先是丞相,武帝后改为御史中丞。⑥
相形之下,刺史岁尽回京奏事的对象,学界少有明确的揭示,往往笼统称为“京师”或“中央”。京师机构众多,丞相、御史大夫与诸卿,还有皇帝,相对于郡国,都可以归为中央,显然不可能指所有上述机构,只是其中一个或几个而已。究竟是哪个机构,前后是否有变化,仍需做出具体的澄清。钱穆认为部刺史上属于御史丞,实际却要报告御史大夫与丞相,跨越两说,但最终还是认定是对丞相负责。①纸屋正和简略提到御史与刺史向天子汇报,并未详论②,王勇华的分析最为细致,指出具体时间与持有的文书的名称、内容等,强调了与郡国上计簿之间的对应关系。③在此问题上,既有的看法不无冲突,还需要进一步的澄清。
关于武帝所设刺史与丞相之间的联系,除了《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监御史”条将两者前后相连叙述之外,再就是唐人杜佑《通典·职官十四》“州牧刺史”条袭用此说。今人则以刺史承担部分行政职能为由,推定是由丞相派出,实际并无直接证据证明刺史与丞相在工作上的统属。①
此种看法可无须再论。
对于刺史与御史中丞的关系,确切记载仅两处,一是《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有两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19/725)
另一处见《汉书·薛宣传》:
成帝初即位,宣为中丞,执法殿中,外总部刺史。(83/3386)
均明确提到在殿中兰台的御史中丞“外督部刺史”或“外总部刺史”,学界一般据此来推定中丞管辖刺史,并负责奏事。后一条资料还有具体时间。
此外,《汉书·陈万年子陈咸传》提到:“万年死后,元帝擢咸为御史中丞,总领州郡奏事,课第诸刺史,内执法殿中,公卿以下皆敬惮之。”
(66/2900)所谓“州郡奏事”中的“州"即指刺史无疑,下面更明言"课第诸刺史”,故《薛宣传》中所谓“外总部刺史”与此处所说的“总领州郡奏事,课第诸刺史”含义应该是相当的。据《百官公卿表下》,陈万年宣帝甘露三年(前51年)五月任御史大夫,七年卒,元帝初元五年(前44年)贡禹继任。陈咸任御史中丞当在该年之后。至晚此后,中丞一直承担“总部刺史”或“督刺史”的职责。
这种被概括为“督”/“总”/“领”/“课第”的职责,究竟何指?亦未见前人有探讨。继续看《汉书·薛宣传》后面的记载:“外总部刺史”之后转录了他的上疏,对刺史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批评。薛宣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