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玺书”亦可以从其他角度去称呼,这里不妨看看东汉曹魏禅代时保留下来的记载。《三国志·文帝纪》裴注中的收录颇为详尽,不必详引全文,只截取涉及文书的若干句即可。《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注引《献帝传》:
乙卯(十三日),册诏魏王禅代天下曰:“惟延康元年(220年)十月乙卯,皇帝曰,咨尔魏王:……使使持节行御史大夫事太常(张)音奉皇帝玺绶,王其永君万国……”
于是(魏国)尚书令桓阶等奏曰:“……臣请会列侯诸将、群臣陪隶,发玺书,顺天命,具礼仪列奏。”令曰:“当议孤终不当承之意而已。犹猎,还方有令。”(第67页)
… ……
(魏王)令曰:“……但于帐前发玺书,威仪如常……”既发玺书,王令曰:“当奉还玺绶为让章。……义有蹈东海而逝,不奉汉朝之诏也。亟为上章还玺绶,宣之天下,使咸闻焉。”(第68页)
……
庚申(十八日),魏王上书曰:“皇帝陛下,奉被今月乙卯(十三日)玺书,伏听册命,五内惊震,精爽散越,不知所处。……”(第70页)
辛酉(十九日),(魏国)给事中博士苏林、董巴上表曰:“……今既发诏书,玺绶未御,固执谦让,上逆天命,下违民望。……唯陛下迁思易虑,以时即位,显告天帝而告天下,然后改正朔,易服色,正大号,天下幸甚。”令曰:……(第70—71页)
①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和林格尔汉墓壁画》,第2版,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14、84页,摹本见第130页。
胡广/蔡邕“帝之下书有四”说的“显”与“隐”/395
壬戌(二十日),册诏曰:“皇帝问魏王言:遣(魏行相国永寿少府臣毛)宗奉庚申(十八日)书到,所称引,闻之。……”(第71页)
于是(魏国)尚书令桓阶等奏曰:“今汉使(张)音奉玺书到,臣等以为天命不可稽,神器不可渎。……”
甲子(二十二日),魏王上书曰:“奉今月壬戌(二十日)玺书,重被圣命,伏听册告,肝胆战悸,不知所措。……”(第71页)
…
丁卯(二十五日),册诏魏王曰:“……”(第72页)
己巳(二十七日),魏王上书曰:“……而(张)音重复衔命,申制诏臣,臣实战惕,不发玺书,而(张)音迫于严诏,不敢复命。愿陛下驰传骋驿,召(张)音还台。不胜至诚,谨使(毛)宗奉书。”
(第73页)
……
庚午(二十八日),册诏魏王曰:……(第74—75页)于是(魏国)尚书令桓阶等奏曰:“……”令曰:“可。”辛未(二十九日),魏王登坛受禅……。(第75页)①
括号里补充了干支对应的序数日期、官员具体所属与官员的姓氏。长达十多页的裴注是对《文帝纪》扼要叙述的禅让过程细节的补充。这一过程从乙卯(十三日)持续到辛未(二十九日),前后17天,《文帝纪》中只引了乙卯册诏的正文,裴注则详细记录了汉献帝4次下册诏(十三、二十、二十五、二十八日)表示要禅让皇位给魏王,以及魏王3次上书谦让(十八、二十二、二十七日),还有魏国君臣之间的往返讨论(奏与令)。参与其间的魏王、魏国的大臣与汉献帝之间的往来文书,既将乙卯文书称为“玺书”,随后的文书又称之为“册命”“册告”/“诏书”/“制”,《献帝传》转述时称之为“册诏”,《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则称“册曰”。从往来文书看,曹丕与魏国大臣偏爱使用的称呼则是“玺书”。“发玺书”指“拆开玺书”,在这里表示接受此文书,据《献帝传》,在张音持节带着皇帝玺绶与乙卯文书到魏国后,当时曹丕不在国都邺城,也没有立即拆开文书,尚书令等建议择吉日,设坛场来进行,被曹丕否决,最终是在帐前拆开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