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多次提到墓主师饶在这一年中有38天夜宿传舍,出行所及本郡及周围郡国的13个传舍。他为何频频外出?这与传舍的使用关系密切,不可不察。
如果将师饶一年中的出行按照目的地划分,可析为郡内与周边郡国两类。②
在上述九次郡内出行中只有第八次注明了目的,其余八次除了第二、第三次出行前后都是“宿家”,去厚丘前四天更是明确注明“旦休,宿家”③,或非公务外出,余下六次均应属出公差。这七次公出,一次是为了追赶“贼”,也就是为了维护郡内的治安。这应是地方官吏重要的职责。
敦煌悬泉所出的汉简“传”文书抄件中也有类似的内容。①
东海郡地处王朝东陲,甚少内忧外患②,具体到元延二年(公元前11年),检《汉书》《汉纪》与《通鉴》,从全国形势看是承平之岁,局势安稳,就东海郡而言,亦未见异常情况。此年师饶外出活动可视为日常性的,属于平日工作的一部分,其他年份亦应如此。
西汉景帝以后地方政权出现一显著变化,即郡国长官开始积极干预县道民政,甚至侵夺县道令长的职权③,郡国属吏对县道的巡视也随之增多,师饶的郡内出行应在这一背景下加以认识。根据《日记》,这一年中师饶先后担任郡法曹(七月十五日)、曹书佐(八月廿八日)与功曹(十月十九日),当时郡吏职务变动很快。④法曹,文献中出现不多,据《续汉书·百官志》,公府的法曹“主邮驿科程事”,郡国法曹或职责相同。⑤若确实如此,他们亦应时时至属县检查邮驿工作。功曹为郡吏之首,总管众务,并掌握诸吏选黜之权⑥,不仅要处理文书,还经常要到所属各县督促工作,了解官吏工作情况。此外,功曹亦有向郡守推荐人才的责任,这也需要经常巡行辖区,发现人才。七月十五日以前师饶担任的官职不详,但亦多次巡行属县,可以推知其他郡国的官吏亦应如此。师饶该年至少七次郡内公务中有三次在传舍住宿。此外,西汉中叶以后出现的郡督邮亦负有督察属县长吏与豪民、奉诏捕囚犯的职责,需要经常性地巡行诸县。①文献亦表明,汉代州郡国官吏一旦离开官舍外出到属县巡视,往往离不开传舍②,或住宿或在传舍饮食,传舍与郡国官吏日常统治的联系程度可见一斑。
新第八期(1999年),第39—42、50—57页。新近研究见仲山茂:《雨漠功曹考》,《名古屋大学東洋史研究報告》二七号(2003年3月),第1—27页。作者强调了功曹地位在西汉与东汉的变化,认为功曹出现于西汉后期,原为凡俗小吏,两汉交替的动乱时期因辅佐长官而显露头角,东汉后期地位突出,背景在于地方社会与郡守关系力量对比的变化。
这六次出使周边郡国有四次是去楚国,两次去琅琊郡,目的《日记》并无记载,只是第四次出访彭城时,四月廿日,即宿彭城传舍的最后一天,有“主簿蔡卿至”的记载,蔡卿应是楚国的主簿,“至”指拜访师饶,或是临行前的送行。主簿是郡国阁下群吏之长,职最亲近,常为守相的代表①,显示了楚国对师饶的重视,师饶亦郑重其事,将蔡卿来访记录下来,看来此次两人会面颇为重要,只可惜内容无从知晓。此外,唯一可知的是当时在位的楚王是刘衍(前23—前2年在位),为楚孝王刘嚣子,原封为平陆侯。②关于出行目的、道路与每日的行程等,学者已经做过初步分析③,这里再就比邻郡国间的往来问题做些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