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时间乃前64年闰七月二十日,从格式看属上行文书,接收者应是肩水候。据A33出土的简20.4A“肩水候官元康二年尽三年诏书”、255.3“肩水候官元康二年七月粪卖船钱出”,可知当时肩水候确实驻扎在
A33,而此文书却出土于A32,不免让人生疑。据上表例3,该年闰月庚子(三日),关啬夫成曾一度兼行候事,兼行截止日期不详。啬夫成本来
的驻地就在A32,此文书应是实际呈送给当时兼行候事的关啬夫成,现身A32便不难理解。
此外,A32还出土了一些以候长或候史名义发出的上行文书(呈文或簿籍的标题),尽管均已散乱,难窥全貌,但从行文格式上依然可以分辨出来,如下简:
月己巳朔乙酉东部候长=生敢
被兵簿一编敢言之
简上书写着十分工整的隶书,两行,候长长生并非亲笔签名,而是由书吏书写,当属簿书呈文之正本。据干支及候长长生任职时间,可能年份有二:元康二年(前64年)五月与神爵三年(前59年)六月两简内容、字迹一致,应是同一簿书的标题及末尾的呈文。建始四年为前29年,四月戊申相当于四月三日,属按月编写的定期文书。前一简为札,后一简为两行,符合文书用简的惯例,文字工整,亦应是正本。其出土于金关坞的北墙及东墙一带的探方,而非关口,亦应与上述两简一样,是送来的文书正本。吏俸的发放由候负责,诸部编制的吏奉名籍也应该呈送给候官①,据284.21,建始三年五月时肩水候尚在A33,该名籍之所以出土于A32,原因很可能是当时这里的某位官吏在兼行候事。以上资料亦证明了兼行者若与候驻地不同,自己无须临时迁移到候驻扎地来处理文书,而只是由属下诸部将文书转送到兼行者的驻地。
类似的上行文书或呈文还有如下数件:
神爵四年(前58年)七月癸亥朔辛未(九日)右后长敢言之:府移表火举言,会月七日。谨以表火举书逐辟捕验问如牒,敢言
永光元年(前43年)八月丙申朔庚子(五日)北部候长明友等敢言口
永光四年(前40年)四月庚戌朔庚申北部候长宣敢言之:谨移吏家属出入金关簿一编,敢言之。
73EJT31:63建昭五年(前34年)三月丙午朔甲寅(九日)西部守候长一编,敢言之。
另有数件为肩水候官的簿书标题:
候官黄龙元年二月吏卒簿
·肩水候官初元四年吏卒一岁用食度簿肩水候官建昭三年十月候长殿最名
·肩水候官建昭三年吏卒被兵簿
这四件簿书标题多书写工整,应属正本,究竟是肩水候驻扎此地时编制,还是A32的官吏兼行候事时完成的定期簿书,尚乏资料说明,姑列此备考。①
A32出土的上述肩水候官下辖诸部上行文书的呈文或标题,并非一两件,加上文书或簿籍内容简就更多,很难用偶然来解释。不少简应属于金关的关啬夫、关佐或东部候长一类驻扎A32的官吏兼行候事时,诸部上呈的定期或不定期文书。这些文书的存在表明兼行候事并非徒有其名,需切实履行候的文书职责,核查文书,并按时上报。
这些文书应该是利用既有的文书传递途径送到金关来的,同在A32驻扎的骈北亭就是个邮亭,承担自橐他候官的莫当隧与沙头亭之间的文书传递工作。②其他诸部呈送的文书,恐怕亦是先依旧送到候官处,再由此转送到兼行候事者的驻地来处理。需要继续上呈的文书处理完,则循相反的路线,先送到候官处,再送到都尉府等的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