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样一来,读者不禁要问,如果这一切是源于古典经济学中的“社会唯物主义”,那么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究竟是什么?对,这是问题的关键,在我已经进行的讨论中,我们分析了作为早期政治经济学隐性哲学构架的“社会唯物主义”,三个理论层级分别从物质生产到对社会经济关系的科学抽象,都指认了一种在社会历史领域中承认非直观的社会物质条件对观念和其他社会生活的基础性(李嘉图式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家的哲学观点并没有超出“社会唯物主义”),这正是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前提。[13]可是,第一,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中一个最重要的前提就是“自然”规定。这个自然是启蒙思想以来全部意识形态的本质,它假定了在摆脱了封建专制的“人为”强制之后,人类社会所进入的生存状况是最符合人的天性的天然存在形式。他们没有意识到,这种所谓的“自然”不过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运动自发性的表现。“自然”表征了一种永恒性,这是非历史的和特定意识形态的。第二,也由此,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社会唯物主义”必然会将由一定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造成的经济力量对人的主导性决定状况,人与人的关系颠倒为物与物的交换关系,假象式地当成是自然的一般的社会运转,构成以拜物教为核心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并将这种意识形态统统唯心主义地看成是永恒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这就是说,在更深的理论层面上,“社会唯物主义”仍然是历史唯心主义!所以马克思后来说,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那里,以前是有历史的,但一俟进入资本主义就没有历史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没有也不可能看到,人类社会存在的根本性基础是永远不会停止的、不断自我否定向前的实践过程,这就是历史性存在。这一点只是由马克思才真正发现的东西。基于这一点,马克思才创造出异质于“社会唯物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还要特别说明一点的是,李嘉图式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家虽然提出了超越资本主义历史的必要性,但这种否定却仅仅发生在承认现有的经济生产方式的前提下,改变部分经济关系(主要是分配关系)的要求之中。这样,他们的理论同样是不彻底的,也无法真正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界划开来。
总之,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可以看出,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基础显然不是自然唯物主义(哪怕是消除了机械性的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也不是在社会历史领域承认物质条件的基始性的“社会唯物主义”,而是一种基于马克思自己重新规定的人的历史性存在之上的新唯物主义。这就是马克思新哲学的基本规定:历史唯物主义!这是一种新的科学的历史话语。可是,目前这还只是马克思的一种逻辑指认,他的新世界观与以往一切旧哲学特别是“社会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还有待于新的历史话语的具体逻辑建构。历史是什么?马克思作出了自己正面的规定。
二、人类历史性存在的四重原初关系
《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建构,是从第一手稿第11页开始的。以我的解读定位,这是广义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表述。在此,马克思是从人类社会整体存在的四重原初关系来规定历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