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说,人们的“存在”或人类社会历史领域的“存在”是由他们生存的需要所引发的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过程。这种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被马克思称之为“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亦即“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它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当然要通过人们的大脑并表现为人们自觉的意识,但意识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他们的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即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马克思认为,从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甚至人们头脑中的模糊幻象也是他们的可以通过经验来确定的、与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因此,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它们相适应的意识形式便不再保留独立性的外观了。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相反,那些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10]
可见,在人类社会历史领域贯彻唯物主义原则,就是回到人的生活实践本身,即人的在世生存。而实践是人们生存的基本方式,它内在地包含了人们最基本的物质生产活动,因此,从实践出发,首先就要肯定人们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对于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基础性地位和决定性意义;实践的目的就是人的生命取向,它所反映的归根到底只能是人们可能的或未来的现实生活过程。人的全部的观念或意识因素也终归能够在现实生活过程中发现其根据。
而包括费尔巴哈的哲学在内的旧的社会历史观,却“不是完全忽视了历史的这一现实基础,就是把它仅仅看成与历史过程没有任何联系的附带因素”。旧的社会历史观未尝不懂得人不吃饭就要饿死,物质生产是人类生存的永恒的条件,那么,它为什么并不重视这一条件呢?根本原因在于它认为人们的物质生产和生活仅仅是满足人的生理肉体需要的“手段”,仅仅是构成人类社会历史的自然前提;它像其他生物的求生活动一样超历史地自在地存在着,并不具有重大的社会历史内涵和意义。因此,“现实的生活生产被看成某种史前的东西,而历史的东西则被看成是某种脱离日常生活的东西,某种处于世界之外的超乎世界之上的东西。……因此,这种社会历史观只能在历史上看到元首和国家的政治业绩,看到宗教的、一般理论的斗争,而且在每次描述某一历史时代的时候,它都不得不赞同这一时代的幻想。例如,某一时代设想自己是由纯粹‘政治的’或‘宗教的’动因所决定的——尽管‘宗教’和‘政治’只是时代的现实动因的形式——那么它的历史学家就会接受这个意见。这些特定的人关于自己的真正实践的‘想象’、‘观念’变成一种支配和决定这些人的实践的唯一起决定作用和积极的力量”[11]。
那么,如何具体地理解人类的生存及其历史呢?正如对“人”这个“主体”的理解一样,马克思把它归结为人在求生的实践活动中,不能不发生的现实的关系及由此展开的变化和发展过程。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在论述了人的“生产”对于人的生存的首要意义之后,紧接着具体地论述了包括人的生产在内的生存的三重关系:自然关系、社会关系、意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