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哲学”还有另外一种理解,即把它理解为“价值的哲学”,就像黑格尔把“美学”理解为“美的哲学”一样。这样,所谓“价值哲学”,实际上就成了“关于价值的哲学研究”,它突出的是价值学的哲学性质,旨在说明,价值学本质上是“哲学的价值学”,“价值学”不过是“哲学价值学”的一种简便的说法。
在这个意义上,“价值哲学”、“哲学价值学”和“价值学”是同义的,把“价值学”称为“哲学价值学”或“价值哲学”也是可以的。事实上,国内价值理论的研究者,也大都把“价值哲学”和“价值学”乃至“价值论”理解为相同或相近的,在不同的名称下进行着大致相同内容的讨论。黑格尔也说过,“名称本身并无关宏旨”,关键是内容和实际。
三、价值学研究的意义
回顾历史,哲学家们对价值问题一直抱有兴趣,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有关价值的思想观点都是古已有之,源远流长。可是它为什么偏偏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吸引西方哲学争相研究,创立价值学,为什么它偏偏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在苏联产生反响,又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中国形成研究热潮?这个问题指的是价值学形成和发展的内在逻辑,从研究客体方面看,涉及价值学形成、发展的社会背景;从研究主体方面看,涉及人们研究价值学的目的,亦即研究价值学的意义。
价值学产生的最直接的背景是社会价值冲突,价值学研究的最重要的意义是解决社会价值冲突。菲力浦·劳顿在谈到西方价值学的兴起和发展时指出,价值理论之所以日益重要,主要是由于如下两个原因:一方面,人们对其他人如何生活的关注日益增加;另一方面,人们对存在于社会内部的价值缺乏一致的看法。他举例说,如果每个人对生活中什么东西是重要的、应该做什么这些问题的看法一致,那么价值就永远不会被提出来。假若你生活在一个小村庄,那里的人世世代代都持有相同的价值观念,你不知其他类型的生活方式,那么,你就不会对自己的价值进行反思。
这就是说,价值学的形成和发展,是由于社会的开放、交流和历史步伐的加速,各种文化思潮相互激**,各种价值观念相互冲撞,在同一社会内部可以发现来自不同文化和不同历史阶段的价值。这些不同的价值观念重叠交叉,使人们开始感到自己的价值观念并不像自己以往所想象的那样十全十美,他人的价值观念也不像自己以往所想象的那样一无是处。由此引起价值冲突,有的留恋过去,有的向往未来;有的津津乐道外国文化,有的则为本民族的传统自豪,整个社会产生某种无所适从、身不由己的失落感、不确定感,陷入所谓价值危机或价值混乱之中。它迫使哲学家反思自己的时代,在一个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上反思自己民族的价值观念。于是,价值学研究便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价值学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就在于,适应社会和科学发展的需要,分析、评判各种文化思潮和其中所蕴含的价值观念,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价值体系,以充作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准则。也就是帮助人们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确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从而克服价值冲突和价值危机,在更高层次上形成社会认同和共识。
由此可见,价值学的研究,不是哲学家的心血**,而是社会实践和科学发展所提出的重大课题,有着明显的社会背景和研究的目的性。在西方是这样,在中国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