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哲学是对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但是,能否由此得出结论,哲学的对象不是宇宙及其一般规律,而是人类认识了呢?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哲学的对象是什么的问题,再一个是通过什么途径来认识这个对象的问题,二者不能混为一谈。科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规律,而规律是不能直接接触的,科学只能通过感性认识去研究它。如果说科学研究的是感性认识,那么,按照上述理解,我们只能说物理学的对象是关于物理现象的感性认识,物理学是对感性认识的认识,而不是对物理规律的认识。不仅如此,较普遍科学的研究对象也不是客观世界及其规律,而是较特殊的科学,这样它就变成对特殊科学的认识了。例如生物学,它通过什么研究生物的一般规律呢?它必须通过对原始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微生物学等特殊科学的总结去研究生物的一般规律,那么,能否说生物学的研究对象是各种特殊生物学,而不是生命一般规律呢?我想是不能的。哲学研究的对象与生物学研究的对象都是客观规律,在这点上二者是相同的,只是普遍性程度不同罢了。不仅如此,普遍科学并非不直接研究客观现象。对普遍性很高的规律的认识,固然依赖于特殊规律的认识,但也并非不能,而且需要直接从实践活动或调查研究中去总结和概括。正如生物学研究一般生命规律时,除了对各特殊生物学进行总结而外,生物学家还要进行一些生物学实验一样,哲学研究一般规律,除了对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进行总结而外,哲学家也要进行一些实践活动或社会调查。我们知道,许多哲学家,包括革命导师和职业哲学家,在研究一般规律时,他们的实践活动对于他们的哲学观点的形成都起过重要的作用,不能忽视。大家知道,毛泽东组织、领导和指挥人民革命战争的实践活动,不仅是他的军事思想的来源,也是他的哲学思想的来源。不管通过什么途径来研究,哲学的对象是宇宙及其一般规律是不能含糊的。
哲学无疑是认识方法或思维方法,从这种意义上讲,我们说哲学是认识论或逻辑学也是可以的。这是广义的认识论或逻辑学,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认识论或逻辑学。但是,这种广义认识论或逻辑学不是科学,而是科学的运用,即哲学的运用。作为一门科学或一种理论,哲学首先是世界观,它用各种原理来反映客观世界及其规律,而且正因为它是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所以它才能对客观世界有效,才能运用它来指导我们的认识活动、思维活动和实践活动而取得预期的效果。如果撇开它的世界观的身份,只谈它是认识论或逻辑学,它就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成为一种先验的东西,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
那么,怎么解释恩格斯所说的辩证法是思维的科学,列宁所说的辩证法是认识论呢?前面已经作过说明,恩格斯说辩证法是思维科学,也说过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一般规律的科学,这些不同的说法正好证明他把世界观和思维科学看成同一个东西,即辩证法,讲得全面一点,辩证法首先是关于世界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反过来,用它来指导我们的思维,辩证法规律便成为指导思维的规律,即思维方法,所以辩证法又是思维科学。列宁讲辩证法是认识论,有多种含义。一种含义是讲它是认识方法,这跟说它是思维方法是一个意思。这同恩格斯把思维科学和世界观看成同一个东西的思想是一致的。恩格斯和列宁决没有否认哲学是世界观,是关于宇宙及其一般规律的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