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伊格尔顿明确批判了功能主义的意识形态论。这一理论坚称,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基于一些由预想的观念构成的坚韧结构,来对特定的实践进行判断。但是,他们通过这种途径看到的事物,是透过一些既定的、先验的原则强加给我们的外部系统所形成的小孔而成像的,因此并不真实。没有这种预想,人们就无法对事物及自身所处的环境做出确认和判断。这种意识形态体现为一种封闭的、排外的,甚至反对革新的思想体系,代表着一种先验的、僵化的并具有明显政治指向的看待世界的方式。同时,伊格尔顿也明确反对意识形态的泛化,他指出“一切都是意识形态”的激进观点无疑都是在自掘坟墓。例如,福柯及其追随者认为权力更多的时候并不都是源于军队和国会的规定与限制,而是由一种无形的力量的网络来规定的,并认为这种网络可以无限制地延伸至一些细微的姿态变化和私密的话语表达。伊格尔顿认为,这种观点面临一种潜在的危险,即一种没有价值和信仰附载的权力阐释,会导致意识形态这个概念过度膨胀、泛化,甚至消灭。也许正因为如此,福柯不得不放弃了“意识形态”这一术语而使用了一个更具包容性的概念“话语”,但这依然不能从根本上解除上述危险。伊格尔顿指出,意识形态这个概念的真正力量在于它能将那些相互斗争的权力进行核心与边缘的区分。同时,他还指出:“与其说意识形态是一种内在的语言属性,不如说是谁为了什么目的对谁说了什么问题。”①与此同时,针对泛权力主义者提出的关于意识形态是与特定的社会利益纠缠在一起的观点,伊格尔顿也提出了质疑和反驳。在他看来,在尼采思想的影响下,后现代主义思想变成了不同利益之间混合的典型。主张主体的一切活动无不处在利益之中,会造成理解上的一种普遍性,从而使人们根本无法获得任何关于特殊东西的认识。因此,伊格尔顿明确提出,意识形态聚焦的是特殊社会群体利益,而非某个人的贪婪。所以将意识形态描述成利益的话语时需要做出具体的规范。
其次,伊格尔顿也明确反对仅仅基于认识论角度来解读意识形态。他指出,认识论本身就是奠基在认为我们的某些观点和事物运行的方式是相符的这样一个天真的假设之上的,并坚持了一种断言少数理论家垄断了关于社会如何运转的基础知识,而他人则处在虚假迷雾中的典型、可笑的精英主义的立场②。尽管如此,伊格尔顿也对许多马克思主义者主张放弃这种认识论意义上的意识形态,转而支持政治的或社会学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即主张在符号、意义和表征的层面上进行社会和政治的斗争的做法提出了严重的警告。他指出,支持政治的或社会学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并不意味着可以将政治和意识形态等同起来。在他看来,二者存在明确的区分。
前者聚焦权力的过程,而后者聚焦的则是权力过程与意义间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