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家们在看待美国的大众文化和它的潜在形式——德国大众文化时,戴着三副有色眼镜:一是阶级的(从中产阶级的眼光看大众文化),二是国家的(从德国人的眼光看美国人),三是民族的(从犹太人的眼光看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和雅利安等民族的人)。②
首先,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曾经是文化工业生产的参与者,他们对文化工业生产者运用心理学知识,在文化产品的制作和推销过程中用广告刺激消费者的虚假需求等阴暗心理,或者说对文化工业在社会中的运行机制有着深刻的洞察,对蒙在鼓里的大众有一种基本的同情。同时,他们的中产阶级出身,再加上高雅文化的熏陶使得他们对大众文化有着天然而本能的偏见。这种偏见阻碍了他们对大众文化产品及其与作为消费者的大众之间的现实的具体关系做进一步的了解和深入的探究,在他们的结论中,总是想象和逻辑推演的成分较多,科学深入的研究较少。
其次,法兰克福学派思想家们的文化批判理论起源于他们对文化的特定理解和阐释。他们的文化观念沿袭了德语严格区分文化与文明的传统,赋予文化比文明(特指物质文化)更高一级的价值内涵,专指人的精神成就,凸显人的内在人格和自我完善的意象,特指某些特定的由人类而不是具体的人创造的价值和特性。就其核心来说,是指思想、艺术及宗教。文化概念所表达的强烈意象就是将这一类事物与政治、经济和社会现实区分开来。简言之,在德国的传统中,文化主要指的是精神创造物。基于对文化的上述理解,法兰克福学派大多数学者首先在理论上给文化与大众日常生活实践划定了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真正的文化是一种能展现人作为“类”存在特性的永恒不变的价值和意义,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存在,它与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实践无关。于是,按此逻辑推论,现实中蓬勃发展的、各种形态的大众文化显然不能归属于文化范畴。那么,该如何理解大众文化呢?他们大都选择将其归结为由错误观念或错误意识构成的幻觉性的信仰体系,是一定阶级或集团所特有的信仰体系,并用“文化工业”的概念取代了“大众文化”的概念,以更好地展现对大众文化的批判内涵,凸显大众文化的统治功能。
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在《启蒙辩证法》中提出了一个重要概念,即“文化工业”。文化工业是指借助于大众传媒技术大规模复制和传播非创造性的、商品化的文化产品的娱乐工业体系。从本质上看,它是一种制作和传播大众文化的载体。“文化工业”产生并盛行于发达的西方工业国家,它凭借独特的大众传播媒介传播并操纵物化的虚假文化,成了帮助独裁主义束缚大众主体意识的工具。它运用更为巧妙的方法,即通过娱乐来欺骗大众,奴役和统治人。但这里的“文化工业”并非指严格的生产过程,而是指当代资本主义一种新的社会控制形式,即意识形态的统治。它通过对大众进行心理意识、权力意志控制和制造消费需求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