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福学派最早对现代大众文化进行了系统研究,深刻分析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基于大众文化制造的审美幻觉进行文化控制的复杂机制,是他们的重大理论贡献。在他们看来,现代社会的国家机器通过它控制的大众传播媒介影响甚至控制了人们情感的表达模式,成功实现了对现代社会大众的情感控制乃至无意识层面的控制,致使原本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敌对力量的文学艺术成了意识形态控制的主体。他们用“文化工业”这一概念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大众文化之间的共谋关系。
科学技术和大众文化联手塑造了一种新型的“极权主义”,从根本上抑制和扼杀了无产阶级的造反意识。这一思想在马尔库塞的《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的意识形态研究》一书中得到了更为系统的阐述。意识形态的实质在马尔库塞看来就是“同一性思维”。这种同一性思维具体讲就是“单向度的思想”,即一味地肯定,而缺乏否定的向度。单向度的思维造就了单向度的人,单向度的人构成的只能是单向度的社会。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法兰克福学派对西方发达工业社会的新型控制形式的揭露,包括对法西斯主义起源和流行的社会心理基础的研究无疑是深刻的,但是将现代社会的批判过度聚焦在意识形态问题上,总是带有一种泛意识形态化的倾向。
(二)意识形态是社会历史生活的基本结构
揭示当代意识形态理论演变和发展的过程,阿尔都塞绝对是一个不能绕过的代表人物。阿尔都塞学派是1968年“五月风暴”失败后产生的具有重要影响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派。其创始人阿尔都塞基于对法兰克福学派在意识形态问题上的简单化错误的批判,全面而深入地揭示了意识形态的复杂性、实践性及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阿尔都塞凭借结构主义和弗洛伊德主义组合起来的方法论原则,提出了“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基于马克思的社会整体观,他强调用多元决定论和结构因果观去解释历史进程,去定位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从多元决定论的理论框架出发,阿尔都塞与那些仅仅在虚假意识或仅仅从统治策略角度界说意识形态的学者们分道扬镳,致力于以科学化的态度研究意识形态,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阐释了意识形态实践的客观性和必然性。
为了说明意识形态的结构和功能,阿尔都塞提出了三个重要的观点:(1)意识形态表述了个人与其生存条件的想象关系。阿尔都塞指出,意识形态是一种表象体系而非科学理论,它具有一种独特的逻辑,体现为一种独特的结构。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是想象性的和体验性的,意识形态与科学的区别在于,它是人类为了消除生存中的各种矛盾而想象出
来的东西。(2)意识形态具有一种物质的存在。意识形态虽是想象的产物,但绝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作为物质性的存在,不断具体化为并存在于国家机器及其实践中的宗教、伦理以及政治等形式。(3)意识形态把个人质询为主体。意识形态特定社会语境产生之后就客观地发挥着将人塑造成主体的作用。结构主义尤为关注的就是人是如何被文化后面的无意识机制塑造出来的。阿尔都塞指出:“意识形态的表征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与意识没有关系……它们首先是作为结构强加于大多数人的……
正是在这种无意识中,人们与世界之间的活生生的关系被成功地改变了。”①阿尔都塞还进一步通过改造拉康的镜像阶段理论,揭示了主体与意识形态认同的过程,强调了意识形态实践的“无意识”性。在他看来,意识形态的作用机制就是把主体之间的真实关系和相互依赖性碎片化,然后勾画出一幅强调主体自由和自主的社会关系图景。主体之所以认同意识形态,正是因为他们在其中看到了自己的独立而强大的形象。但实际上,这种所谓主体的自由或自主作为意识形态的产物却是虚幻的。阿尔都塞指出,作为一种决定或塑造人的主体性地位的形而上的结构,意识形态总是通过一种隐蔽的、不为人察觉的方式将个体质询为主体,使他臣服于意识形态。资本主义社会所有的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都导致了同一结果,即生产关系或者说资本主义剥削关系的再生产②。
由此可见,与马克思恩格斯一样,阿尔都塞也非常关注和重视意识形态的实践性及其社会功能。他认为,意识形态的作用就在于创造承认现存世界合理性的主体。因此,统治集团往往借助于意识形态把事实上是政治的、局部的和可以改变的东西转变成似乎是内在的、永恒的东西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阿尔都塞眼中的意识形态绝不仅仅是一个关乎阶级领导权角逐的概念范畴,而是更多地带有人类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的意味。他指出:“意识形态不是胡言乱语,也不是历史的寄生赘瘤。它是社会的历史生活的一种基本结构。”③因此,他强调应该超越意识的限制,将意识形态理解为人类世界的存在形态,甚至人类世界本身。于是,意识形态在阿尔都塞的理论中被普遍化了,成了人类社会生活得以正常进行的前提和基础。
阿尔都塞也关注并探讨了艺术和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他一度把艺术与意识形态相对立,认为艺术、科学与意识形态形成的是一种三元关系。强调艺术是处于科学与意识形态之间并与二者若即若离的一种活动,服从平庸时,它就沦为意识形态,拒绝堕落、追随崇高时,它就会接近科学。由此可见,在意识形态和艺术的关系问题上,阿尔都塞表现出了一种复杂的态度:一方面,他认同意识形态对文学的影响,甚至认为意识形态构成了文学的基本加工对象。就文学不能完整、客观、真实地反映现实这点而言,它和意识形态都具有遮蔽现实的功能。但他同时也指出,艺术对意识形态的加工并非简单地、一味地反映和模仿,它也会起到规范和改变意识形态的作用。显然,艺术和意识形态除了同一关系之外,还有一种“离心”关系。“我相信艺术的特性就是‘使我们看’、‘使我们感知’、‘使我们感觉’某种暗指现实的东西……作品与产生它的意识形态保持一种退后姿态或内部距离。”①艺术的任务就在于帮助人们在洞察意识形态真相的基础上达到对个人和社会存在状况的客观认识。如此,艺术又与科学密切相关。再则,艺术只能让人们看到、察觉到意识形态的破绽,却并不能给我们提供严格意义上的知识。因此,艺术与科学也不是一种同一关系,而是一种差异关系。
阿尔都塞的理论贡献在于,虽然他对意识形态和科学理论进行了严格的区分,但还是对意识形态的结构和功能做出了正面的探讨,特别是从学理上分析了审美意识形态的机制和作用,并探讨了超越审美意识形态的可能性。同时,他也十分关注并强调了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阶级斗争,提出了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概念,全面而深刻地揭示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通过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将人质询为主体的过程。这些都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但阿尔都塞还是因为学术立场的贵族化和理论方法的简单化常常遭人诟病,一些学者指责他的理论和方法对于分析和揭示当代复杂的社会和文化现象缺乏实践性和彻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