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斯认为,要考察20世纪来势汹汹的大众文化会对英国社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必须首先搞清楚文化在该国思想传统中的具体内涵。1958年,他发表的《文化与社会》揭示了利维斯主义背后隐含的英国思想传统,并将其称为“文化与社会”传统。据威廉斯考证,“文化”以及与之相关的西语词本来是用来表示与栽种、照料等与农作物成长有关的过程,后来这个词被用来指人类发展的历程,但仍保留了“顺其自然”的意思。①工业革命前,以乡村共同体为主要特征的英国社会就呈现出这样一种“自然的”状态。不过,工业革命的到来摧毁了这样一种社会形态,并造成了激烈的震**。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与生产的工业化和机械化同步,社会结构和人的心灵越来越强烈的机械化趋势。二是在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鼓励自由竞争的状态下,社会走向了无政府状态。三是人从目的变成了手段,丧失了自由。面对这样一个工业主义社会,英国批评家们用“不自然的”加以评价和形容,并提出了各种对策试图将社会重新导向“自然的”状态中。这种做法刚好与“文化”一词的动态语义异曲同工,因此,“文化”就成了这些批评家们拯救英国社会的主要力量。“文化”与“社会”之争,就是用一个文化社会替代现行工业主义社会。“文化与社会”的传统由此形成。“文化”变成了社会理想的代名词。
在这样一个大的社会传统中,抽象的共识并不能掩盖和消除其内部的分歧。一旦具体到文化的所指,争论便纷至沓来。威廉斯将这些各不相同的文化观概括为两大类:一种观点认为,文化是知识的和想象的工作,记录着人类最优秀的思想和经验,主要包括语言文字、艺术作品,以及这些转化而成的优良传统。这种文化观是贵族和新兴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社会诉求的直接反映。在他们看来,自然的生活过程不会使人成长,真正的成长需要通过心灵的修炼才能达到,而修炼的方法就是阅读伟大的经典和接受高雅艺术的熏陶。因此,文化就内容而言,指的是人类心灵修炼的过程,就形式来看则指的是各种文学艺术作品。另一种观点是用文化的“自然成长”之意类比人类自然的生活过程,后来发展成为一种人类学的含义。这种文化观源于泰勒的文化定义:文化“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①。这一定义具有明显的总体性韵味,它大大地扩展了人们的文化视野,使得前一种文化概念必须被置于这一定义下来进行探讨。同时,这种文化观也体现了人类学家对文化差异的兴趣和包容。它的扩展必然会造成对文化精英主义者的威胁。
艾略特将这一文化概念运用到英国的社会分析中,完成了它向社会学定义的转换。他提出,文化并不仅仅是种种文化活动的总和,它还是一种生活方式。同时,艾略特也批判了“文化属于少数人”的观念,认为文化是超越个人文化和阶级文化(或共同体文化)的社会文化,它被超越阶级利益的精英创造,却可以为民众所共享。相对于利维斯,艾略特在更大程度上肯定了大众对文化活动的参与性。虽然从更大的范围来审视,艾略特的文化观仍是一种文化精英主义,但他的大文化观却为后人提供了瓦解精英主义的理论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