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观察到,杜威从未在以往任何一篇文章中对具体的政治问题进行过像在中国时所报道的那样详细、具体、生动和深刻。在关于美国对华政策的导向,对国际局势的洞察方面,杜威已表现出了相当卓越的政治批判技术。没有任何理由认为,杜威在上述方面的才能的发展,会无助于其归国以后对美国国内政治力量的实际态度和常用的动员策略的剖析。在杜威后来的著述中,我们可以发现,他对美国两党制政府的信任度在持续下降,他看到了政治力量与文化保守主义者以及工商业主之间的联盟,也看到了教育中的党派偏见或者意识形态偏见对教育的控制,尽管这种洞察力可能并非完全由于日、中之行所引起(因为后来杜威的土耳其、墨西哥和苏联之行也深化了他对美国现实民主与教育关系的批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他选择通过让学校教师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发挥个人创造性、与其他工人团体团结起来进行社会政治运动的策略来对抗现实政治和经济制度对教育和民主理想的侵蚀,而且相信通过引导社会科学的社会化来帮助社会实现民主改造,这些尽管也许并非完全来自中国的启发,但他在中国的所见所闻会加强他对这一行动策略的实际效用的信任而不是相反。
上述的变化还仅仅是表层的,更为深刻的是在民主与教育关系的基本立场上,杜威逐渐经历了从“个人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向。有学者研究发现一个颇具兴味的现象:杜威把“个人主义”带到了中国,而从中国带走的却是“社会主义”。对杜威来说,“社会是手段或工具,个性是目的。‘政府、实业、艺术、宗教和一切社会制度都有一个意义,一个目的。那个目的就是解放和发展个人的能力………集体的能力和力量的最好的保证是解放和利用创意、设计、先见、气力和坚韧中所存个人的种种能力。’……社会组织、法律和制度……是创造个人的手段,它有助于每个社会成员的完满成长。”①这种高扬个性的思想对当时受到几千年封建家族、专制国家的传统之压迫的中国知识分子来说,无异于一场春雨。换句话说,在当时中国的知识分子看来,中国社会所缺乏的不是社会精神而是个人主义的精神。新文化运动中的领袖人物胡适、蒋梦麟等都盛赞杜威的个人主义哲学,他们以杜威哲学为利剑,“从批判旧社会入手,高扬个人主义”②。
杜威的教育思想在中国之行后发生了一些重要转变,这一转变主要体现在1922年出版的《人性与行为》一书对于有关教育哲学的一些基本概念的重新探讨,它影响了杜威后来出版的一些教育著作中对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习性(habit)与冲动(impulse)的关系等重要教育问题的看法。帕瓦特认为,杜威亲眼目睹了中国的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发生发展以及对中国社会和政治产生的一系列重大影响,这一事件为“正在整理《人性与行为》演讲稿的杜威提供了一个契机来重整他的这些哲学思想,并阐述了这些哲学思想观点前后的转变以及对其教育思想的影响”①。
杜威在《人性与行为》一书中,“试图摆脱单纯从知识的角度来看待习性,更多地从整个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来诠释习性所反映出来的各种社会现象”②,而且,(杜威)对于习性和冲动的作用有了完全不同的看法。杜威前期的思想,尽管也看到了习性的某些正面的作用……但杜威更多的是强调了习性的负面影响。在杜威看来,习性是习俗的奴隶,通常是个体进行创造性思考的阻碍物。……冲动作为习性的对立面在杜威那里得到了相当程度的肯定。在中国之行之后,杜威的上述看法发生了一些改变,他把习性和冲动各自具有的正、负两方面影响等同了起来③。
由于“习性”概念与“社会”概念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性,在对“习性”的效用进行肯定的基础上,杜威对“社会”的价值相比于以往有了更充分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