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2:Fortunately,bycuttingthenumberofemployees,thefirmhasreduceditsannualdebt.(√)
在例2中,原文用动词作主语,译文1也用动词作主语,整个译句是从原文直接翻译过来的,没有考虑到这样造句已经违反了英文的句法规则。在例3中,译文1同一个主语使用了两个语态,一个是被动语态,一个是主动语态,不符合英文句法在同一句话里只能用一个语态的规则。在例4的译文1中,动名词的主语与句子的主语不一致,造成了分词垂悬结构,违反了英文句法。
2.语义结构阶段
这一阶段译者关注的重点不再是句子是否符合语法的问题,而是译出的句子是否符合英语的表达习惯。如果说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汉英翻译学习者还是能够达到句法阶段的话,要达到语义结构阶段却不那么容易了。这是因为译者语义能力的习得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对于语义能力,陆国强这样解释道:
语义能力实指说话人的内在语义知识,即每个人脑中内在地掌握了本族语的语义结构,从而能正确地生成(generate)和解释语言信息。这种语义能力实际上是一种语感(asenseoflanguage ),或者说是一种语言直觉(linguisticintuition)。要把一种语言卓有成效地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培养和提高语义能力是成败的关键。[43]
语义能力是一个人的“语感”或“语言直觉”。对于由母语向外语翻译的人来说,要建立起对一种外语的语感,他“必须泡在这个语言里,必须千百万次地听、说,别无他法”[44]。在汉英翻译实践中,由于很少学习者是从小接受双语教育,习惯借助母语来理解、表达外语,所以他们的英语语义结构意识薄弱,翻译时“总被原文句式束缚着,总是字对字、词对词地翻译,然后再把它们安排在一个句子里。这样的句子尽管语法正确,读起来也懂,但所得往往是中式英语”[45]。下面的例子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
例5
原文:在美国,发到本市的信要两三天才能收到。
译文1:InAmerica,thedeliveryofaletterwithincitytakesabouttwoorthreedays.(×)
译文2:Itusuallytakestwotothreedaysforregularmailtoarriveinanotherpartofthesamecity.(√)
例6
原文:在我回国小住期间,我发现早晨发出到本市西郊的信,我那个住在西山的朋友当天下午就收到了,这令我感到十分惊奇。
译文1:DuringmyshortstayinChina,IfoundthattheletterIsentoutinthemorningtothecity'swestsuburbanareawasdeliveredtomyfriendlivinginXishantherightafternoon,whichgreatlysurprisedme.(×)
译文2:DuringmystayinBeijingforashortvisit,IwassosurprisedtofindoutthatmyfriendintheWesternHillsonBeijing'swesternsuburbreceivedmyletterthesamedayImailed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