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列举的内容仅是笔译员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翻译专业知识的一部分(因研究的对象不同,我们对口译员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知识没有包括在内。例如,口译的类型、讲话者的方式是念稿发言还是即兴发言、口译员的职业素质要求、口译工作的分类和要求等)。在以培养翻译能力为目标的翻译教学中,因为教学时间有限,对于翻译专业知识的讲解最好贯穿在翻译练习和翻译作业的讲评中。课堂教学中,不能理论是理论,实践是实践,避免理论与实践分家而导致的两张皮现象。在点评、讲解作业中贯穿理论内容,把学习者翻译中遇到的问题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解释。课堂上教师尽量“借助尽可能少的概念和术语,让要讲解的理论能够指导译者的日常工作,并指导他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能作出抉择”[22]。通过讲评作业“告诉学生所有翻译过程涉及或可能涉及的(与学生通常认为的完全相反)问题,并提出操作原则;在对原则进行分析后作出选择和决定”[23]。这都要求教师有一定的翻译实战经验和掌握一些基本的翻译理论知识。
Snell-Hornby在介绍维也纳翻译学院(theInstituteofTranslationandInterpretinginVienna)的课程设置时,谈到德国的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在翻译项目课程中的重要地位,指出该理论无论是在本科生阶段还是在研究生阶段的课程设置中都是最根本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24]。这是因为该理论流派的代表人物如赖斯、弗米尔、曼特瑞、诺德等都是职业译员或翻译实践者,他们提出的理论从实践中来,能够切实指导翻译实践。下面,我们将从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提出的一些主要观点出发择要阐述一些最基本的翻译专业知识,以揭示翻译专业知识与翻译实践之间的密切关系,进一步说明翻译专业知识在培养学习者翻译能力过程中的地位。
1.翻译的定义
什么是翻译?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对翻译有着不同的定义。奈达从语言学的角度出发将翻译定义为“翻译是在译入语中用最切近的、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源语的信息,首先是语义上的对等,其次是风格上的对等”[25]。图瑞则从描写翻译学的角度出发,认为“翻译是在译语系统中,不论由于何种原因,作为或者是被人们视为是翻译的所有译语文本”[26]。弗米尔从翻译的功能和目的出发,认为翻译活动并不仅仅是一种语言转换过程,而是一种文化交流过程;翻译是“在译入语环境中为译入语接受者和译入语目的而在译入语的情景下产出的文本”[27]。诺德认为翻译是产出能够使其发挥某种功能的译语文本,它与原文本之间的联系根据译文预期或所要求的功能得以具体化[28]。从上述对翻译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德国功能理论学派从职业翻译的角度对翻译的定义更符合职业翻译人才培养的目的,适合以培养学习者的翻译能力为目标的翻译教学。
2.翻译的目的
做翻译不是为了检验外语学习,而是为了服务客户。德国功能理论学派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无论作出什么样的决策(如决定保留还是改变原文的功能),都不是任意的,而是考虑到客户的要求,满足使用翻译的客户的期望和需要。“译文的功能不是靠分析原文自动得出的,它是从实用的角度由跨文化交际的目的决定的”;“原文和译文之间的功能对等不是翻译的一般‘目的’,而是‘功能改变’这个因素是零值时的一个特殊案例”[29]。中国的外宣翻译之所以效果不够理想,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由于译者只是把汉语的文字转换成了外语,没有考虑到翻译的目的,因而达不到交流的目的。
3.翻译的标准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