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权威的翻译大辞典《中国翻译辞典》这样定义“翻译”:“翻译(translation)是语言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把一种语言或语言变体的内容变为另一种语言或语言变体的过程或结果,或者说把用一种语言材料构成的文本用另一种语言准确而完整地再现出来。”[5]从这个定义来看,翻译既包括从母语翻译到外语也包括从外语翻译到母语。也就是说,翻译活动应该涉及译出和译入两个方向,否则上述定义应该明确使用从母语翻译到外语或外语翻译到母语之类较为确切的说法。中国古代有关翻译的论述如“译即易,谓换易言语使相解也”(贾公彦《周礼义疏》)以及“译之言易也,谓以所有易所无也”(赞宁《译经篇》)也都揭示了翻译活动是同时包含着两个方向的。中西方翻译实践史也证明了从古至今从母语翻译到外语的活动是一直存在着的。
据西方翻译史记载,将《圣经·旧约》从迦勒底语翻译到希腊语的七十二位贤者,其中有些译者并不是希腊人。据此可以推测,这部分译者的翻译活动实际上是从母语或从一种外语翻译到另一种外语中去的[6]。12世纪至13世纪,在西班牙的“托莱多翻译院”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整个欧洲,译入外语的翻译活动更是司空见惯。当时的知识分子绝大多数都精通或熟悉一两种公认的“权威语言”(拉丁语或法语)。曾经有学者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形:四个一起喝茶或喝咖啡的作家,有两个回到家后开始用母语写作,另外两个回到家后则开始用拉丁语或法语进行写作。类似情形在当时的欧洲是非常普遍的[7]。可以想象,正是由于当时的这些作家或学者精通或掌握了两种或多种语言,才为他们将自己或他人的作品从母语翻译到外语创造了条件。尤其是在18世纪的欧洲,人们普遍认为用本国、本民族的语言写成的作品就如同写在沙子上,而用希腊语或拉丁语写成的作品则好似刻在大理石上。当时的欧洲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为了使作品能够在历史上享有更稳定的地位、赋予作品更长久的生命力,无论是学术专著还是文学作品,都由其他语言译入拉丁语。例如,英国诗人弥尔顿的作品就是由本国的鲍威尔翻译为拉丁语的[8]。
在中国,自汉以来的佛经翻译、明清传教士的宗教翻译和科技翻译都主要由古印度和西域的僧人和西方的耶稣会士从事,翻译方向基本上都是从他们的母语翻译到外语(汉语)。梁启超曾借宋代高僧赞宁的论述,将佛经翻译史分为三个阶段:外国人主译期(以安世高、支娄迦谶为代表)、中外人共译期(以鸠摩罗什、觉贤、真谛为代表)和本国人主译期(以玄奘、义净为代表)。中外人共译期的合作翻译由于“口宣者已能习汉言,笔述者且深通佛理,姑邃典妙文,次第布现”,克服了主要由外国人主译的“讹谬浅薄”[9]。以东晋时期的译经大师鸠摩罗什的翻译举例来说。鸠摩罗什在西域长大,精通佛学,三十多岁后来到中国传教,期间逐渐熟悉并掌握了汉语,他所翻译的佛经质量都很高,“不论在语言的精美上,还是在内容的确切上,都是前所未有的”[10]。当然,像鸠摩罗什这样既精通佛学,又通晓两种语言的佛经译者并不是很多。大多数外国译者对汉语的掌握程度偏低,很多时候他们的翻译活动都有中国文人的参与。
明末清初来华传教的耶稣会士为了达到传教的目的,赢得官方和知识阶层的好感,和中国译者合作翻译了有关科学技术的书籍近120种。参与合作的译者包括徐光启、李之藻等中国科学家和利玛窦、汤若望等众多传教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