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译论始于鸦片战争后,止于五四运动前。这一阶段对译者能力有颇多论述的是倡导翻译政治小说以强国的梁启超。梁启超在《变法通议》(1896)中专辟一章《论译书》,明确提出了“必以译书为强国”的观点,提出了国家应该“养能译之才”。对于什么是能译之才,他解释说:“凡译书者,于华文、西文及其所译书中所言专门之学,三者通具,斯为上才;通二者次之;仅通一则不能以才称矣。”他不仅强调掌握中外语言的必要性,还进一步指出了掌握外语并非易事,需要学习外语的人“居其地,近其人,下多年苦工”。又说:“然必译书者之所学,与著书者之所学相去不远,乃可以语于是。”可见梁启超除了强调译者要具备中外文语言能力外,认为一个合格的译者还需要了解所译之书的题材,其学识能力要达到著作者的学术能力。用当代的话语阐释梁启超的“能译之才”,就是说译者应具备双语能力、题材知识以及与作者相当的学识修养。
这一阶段对于译者能力有所论述的还有林纾。林纾不懂外语,但却与其口述者合作翻译了170多部外国小说,在翻译的数量上为时人无所能及。苦于不懂外语,需依赖他人从事翻译,他特别强调外语学习的重要性,认为自己的翻译“均恃耳而屏目”,是“吾生大不幸”;“颇自恨不知西文”。他提出学堂中应该中文和西文并重,以培养像严复一样的翻译人才。另外,他还谈到了译者学识水平之难能,提出“非史才便不敢任译史书”的观点。可见,他对双语能力以及专门知识在翻译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性都有颇为深刻的认识和见解。
(三)现代译论阶段
在现代译论阶段,茅盾在20世纪20年代初对译者的条件和修养做过重要论述。他认为,翻译文学作品的人,首先,要了解文学,掌握一定的批评文学的知识,了解原作的意义和特色;其次,最好有专门研究一国或一家文学的人翻译某文学家的著作,因为“专一自然可以精些”。他明确提出了翻译文学的译者应具备的三个条件:
1.翻译文学书的人一定要他就是研究文学的人。
2.翻译文学书的人一定要他就是了解新思想的人。
3.翻译文学书的人一定要他就是有些创作天才的人。
以上观点虽仅限于文学翻译,但可以看出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中国的译论家就已认识到译者本身的素质条件是成功进行文学翻译的保障。
在20世纪30年代,茅盾又进一步强调了文学译者应具备的两个能力:彻底理解原作的能力和具有写作的能力。他说:“第一,要翻译一部作品,先须明了作者的思想;还不够,更须真能领会到原作艺术上的美妙;还不够,更须自己走入原作中,和书中人物一同哭,一同笑。已经这样彻底咀嚼了原作了,于是第二,尚须译者自己具有表达原作风格的一副笔墨。”可见,茅盾对于文学译者应当具备怎样的条件已经有相当全面的认识,达到了极高的高度。
除茅盾外,这一时期对译者的条件进行了较为详尽论述的还有郁达夫。郁达夫认为翻译有外在条件和内在条件两个方面:严复提出的“信达雅”是翻译的外在条件,是译者翻译一般作品时应遵循的标准;而“学”、“思”、“得”则是译者从事翻译之前应该具备的内在条件。他解释说:
翻译比创作难,而翻译有声有色的抒情诗,比翻译科学书及其他的文学作品更难。信达雅的三字,是翻译界的金科玉律,尽人皆知,我在此地可以不必再说。不过这三字是翻译的外在条件,我以为没有翻译之先,译者至少要对于原文有精深的研究,致密的思索和完全的了解。所以我对于上述的信达雅三字之外,更想举出“学”、“思”、“得”三个字来,作为翻译者的内在条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