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根据加涅的论述,在教学中首先要考虑的学习者差异就是已经习得的五种学习结果,亦即学习者原有的学习基础。当然原有的学习基础却又往往因人而异,所以加涅提出了一般的情况,智慧技能和认知策略常有助于新的学习,在教学设计中,应激发它们的提取。刺激言语信息的回忆有助于激活新信息被纳入到原有的知识网络中。先前获得的积极态度有助于学习动机的引起。部分动作技能应被提取出来作为新的技能学习的组成部分。①其次要考虑的则是学习者能力与特质的差异,比如说对于言语理解水平低的学生,教学中尽量使用简易的材料,教学媒体多以视听媒体或图片为主。给焦虑水平高的学生提供较为详细的学习指导和反馈。
3.如何处理学与教的关系
学与教是教育教学过程中最基本的关系,也是教学论中讨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二者关系的正确认识有利于教育教学过程的顺利进行,更有利于建立正确的学生观和教师观,建立正常的师生关系,乃至正确处理教学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古往今来,不少国外学者都曾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讨,比如说以赫尔巴特为代表的“教师中心论”,以及以杜威为代表的“儿童中心论”。我国学者们对于这个问题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从“教师主体论”“学生主体论”,到现在流行的“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抑或是所谓的“师生双主体论”,“交互主体说”等,观点各异。
这里仅对当前流行的后面三种关系作一个简单的介绍。“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简称为“主导主体说”。其主要观点认为“教学的方向、内容、方法、进程、结果和质量等,都主要由教师决定和负责;相反,学生决定不了,也负不了这种责任。”①所以,教师应该在教学中要起主导作用。但同时,其也承认学生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学生和他们的‘学’,固然是在教师的教的领导下进行的,但是,教却又是为‘学’而存在的。教师主导作用必须也必然有一个落脚点,这个落脚点只能是‘学’;教学所追求的目标和结果,一定要由‘学’体现出来。更为重要的一点,‘学’是学生自己的独立的主动的活动,教师包办代替不了。”②所以,学生应该在教学中起主体作用。
而“师生双主体论”者则认为,教学过程是师生双方共同活动的双边过程。教学过程的主体,不仅包括学生,而且包括教师,是双主体而不是单主体。其反对“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的说法,认为它混淆了矛盾的主次之分,使人无法理解在特定的教学阶段中究竟孰主孰次。教和学是教学过程中两个必不可少的基本方面。二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构成了教学过程的基本矛盾运动。并且在这对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学,而不在于教。同时,其根据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原理,又认为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虽然居于次要地位,但在特定的条件下,它又可以上升为主要方面。①
“交互主体”说则是从交往的角度来论述教学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认为教育是在师生交往关系中展开的,没有师生的相互交往,就不可能有教育活动。他们反对“主导主体说”以及“双主体说”,认为他们在讨论教学关系时,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因为无论何方为主体,均是以排斥对方的主体性为前提的。②
究竟何种观点更有说服力,究竟何种观点看到了教学过程的实质,我们这里并不具体讨论。这里所要提出的是加涅教学设计论中的学与教的关系。通过对加涅思想中学与教问题的讨论,为我国教学论中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提供一种思考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