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种实用原则,是针对儿童来说的,因此,卢梭特别反对家长和教师自以为是的想法和做法,反对打着为孩子将来着想的旗号来强迫孩子学习一些他不感兴趣的东西。他说,“所有一切大人应当了解的事物,一个小孩子是不是也需要了解和能够了解呢?如果你尽量教孩子学习在他那个年龄看来是有用的事物,你就发现,他的时间是充分利用了的。你为什么硬要他牺牲适合于他今天学习的东西,而去学习他未必能够长成到那样大的年龄的人才适合于学习的东西呢?”②很多家长和教师担心,害怕等到他需要用的时候却来不及学习了,这就是所谓的“书到用时方恨少”,可是,在卢梭看来,虽然我们不能确定要用的时候学来不来得及,但要让孩子提早学习一些对他来说无用的东西是不可能的。因为,卢梭认为,“我们真正的老师是经验和感觉,一个人只有根据他所处的关系才能清楚地觉察哪些东西是适合于他的。一个小孩子是知道他要变为成人的;他对成人的状况可能具有的种种观念,对他来说,就是教育的理由;但是,他对这种状况不能理解的地方,就绝不应该让他知道”②。
与此同时,卢梭还主张,在儿童时期学习的东西中,还需要抛弃那些不适合于我们天然的兴趣的东西,而且要把学习的范围限制于我们的本能促使我们去寻求的知识。
他说,“随着孩子的智力越来越发展,有一些重要的问题使我们不能不对他所学的东西进行更多的选择。一到他能自行考虑怎样才能获得他自己的幸福的时候,一到他能理解一些重大的关系,从而能判断哪些东西对他是适合或不适合的时候,他就有区分工作和游戏的能力了,他就会把后者看做前者的消遣了。这时候,就可以拿一些真正有用的东西给他去研究,就应当要求他不仅要像做简单的游戏那样用心,而且还要持之以恒”①。
阐述完如何选择教育内容以后,卢梭又谈到了孩子学习知识的顺序。根据他对于儿童心理的研究和判断,他认为,孩子们应该先学习各种自然科学知识,再学习各种人文科学知识,最后才能去学习和了解政治和道德等社会科学知识。所以,在少年期,他主要教爱弥儿学习地理、天文、物理等纯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他说,“爱弥儿只具有自然的知识,而且纯粹是物理的知识。对于历史,他连这个名词都不晓得,他也不知道什么叫形而上学和道德。他知道人和事物之间的主要关系,但他一点也不知道人和人之间的道德关系”②。这是因为,在卢梭看来,“为了要认识人,他必须先要对许多事物有所了解!明智的人是最后才去研究人的”③。
3.智育的途径和方法
卢梭关于智育的途径和方法的论述,是围绕着智育的两大任务来展开的。他说,“难道就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把分散在那么多书籍中的许多知识联系起来,就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把它们综合起来达到一个共同的目的,即:使人容易学习,有兴趣去学习,而且,即使像孩子那样年龄的人,也能鼓励他去学习?”①在第三卷中,他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回答。
卢梭认为,读书和接受教育并不是一回事儿,应该把它们区分开来。因为在他看来,孩子读书并不等于就是在运用思想,如果只知道死读书,那充其量是在学习文句,而不能说是在接受教育。他反对读书,理由有二:一是书上的知识大都无用;二是因为书本会破坏儿童的判断力。
在卢梭看来,书上的知识,都是一些符号,这对于儿童学习实际的事物毫无用处。他明确地说:“我对书是很憎恨的,因为它只能教我们谈论我们实际上不知道的东西。”他说,一个儿童,在学习了地球仪和地志学的知识以后,可能会知道北京、墨西哥和世界很多地方的位置,却不能按照他所学的知识和原理顺利地从他父亲的庄园到附近的一个城市去,那这些知识对于儿童又有什么用呢?所以他主张:“要做各种各样的研究,就应当实地去观察而不应当仅仅是念书本。”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