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人指责卢梭的自然人是脱离公民社会茹毛饮血的野蛮人,这种人是与公民相对立的。其实,并非如此。卢梭认为,这种“自然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自然人,既不是一个回到原始社会的无文化的人,也不是一个脱离现实的野蛮人。因此,他强调说:“虽然我是想把他培养成一个自然人,但不能因此就一定要把他变成一个野蛮人,一定要把他赶到森林中去①。”在他看来,“自然人”在理性的社会制度中,每个人既能很好地发展自己的天性,又能把自己看做社会的一分子。这样的自然人更不是无以为业或依靠家产为生的懒汉。卢梭愤然指责不劳而获的人是流氓。自然人应该要能够独立生活,养成从事劳动的能力。无疑,卢梭所憧憬的自然人,是资产阶级或手工业者的化身。
3.自然教育的阶段与内容
根据他对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的研究,卢梭认为,“每一个年龄,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有它适当的完善的程度,都有它特有的成熟时期”②。他把自然教育划分为四个时期,并具体阐述了每个时期教育的重点。
卢梭认为:“我们的教育是同我们的生命一起开始的”③。从儿童出生到2岁,是人生的第一个时期,在这个时期,由于儿童本身非常的柔弱,因此,教育的主要任务就是对他的身体进行养护和锻炼,促进儿童身体的健康发展,增强儿童的体质。卢梭认为,强健的身体是一切事业的基础,是个人幸福的源泉,也是个人智慧的工具。他说:“如果你想培养你的学生的智慧,就应当先培养受他的智慧所支配的体力。”①不过,卢梭也承认,一个孩子,在最初差不多是同时全面发展的。所以,这一时期也应该让儿童养成一些良好的习惯。
2岁以后,孩子进入到了儿童期,他们的身体活动能力、语言能力和感觉能力都有所发展。因此,卢梭认为这一时期教育的重点在于对他们进行感觉教育,使他们通过感觉器官的运用获得丰富的感性经验。在感觉教育方面,卢梭主张首先发展触觉,因为触觉不仅能提供事物的形象和表面,而且比其他的感觉更为可靠;其次是发展视觉;最后发展听觉,并且听觉的发展应该注意与语言的发展联系起来。他不仅详细论述了如何发展儿童的触觉、视觉、嗅觉、味觉、听觉等各种感觉,而且特别提出了他的“消极教育”的主张。
所谓“消极教育”,并不是不要教育,而是反对过早地对儿童进行道德和知识教育,特别是反对靠单纯地灌输和说教对儿童进行教育。在卢梭看来,这个时期,儿童的理智实际上处于睡眠状态,而道德教育和知识教育都是要以理性为基础的,因此,对这一时期的儿童不要直接进行理性教育,否则就会把教育变成灌输,变成强制。这样做不仅不能教给学生知识和道德,反而会让儿童产生各种偏见,丧失判断力;更重要的是,这样做还会让儿童丧失学习的兴趣,影响儿童身心健康的发展。在他看来,当儿童根本不喜欢读书的时候,读书对他是没有用处的。因此,宁可让儿童一字不识,也不要使他为了学到这点学问而把其他有用的东西都牺牲掉,如果儿童自己学会了读书,唯一可读的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从“消极教育”的思想出发,卢梭又提出了“自然后果法”。他认为,教育手段中最好的方法是使儿童服从于自然法则,结合具体事例使他们从自己的直接经验中受到教育。当儿童犯了错误和过失后,不必直接去制止他们或处罚他们,而让他在同自然的接触中,体会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和过失带来的自然后果。这就是“自然后果法”。卢梭强调说,我们不能为了惩罚而惩罚孩子,应当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正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后果。例如,儿童打碎了窗上的玻璃,不必立刻惩罚他,也不必马上配上新的玻璃,而宁可让他受寒着凉。这样,他就会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及其后果,并加以改正。